关于单项工程施工标准合同(精选33篇)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3、不服从甲方指挥,拒绝或延误电话机及数据终端安装,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并同时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4、未按期按铁通网建[_________]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据乙方编制的施工预算,合同价暂定为。
2、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按照邮电部(1995)626号文件《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的规定据实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经甲方指定的具有通信工程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审计费的支付按浙江省物价局浙价服[_________]262号文件执行。
3、工程最终结算款的确定:工程最终结算款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审计审定价款中乙方采购的材料款和其他费用不作调整,按审计的价款确定;(2)审计审定价款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部分(扣除材料费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浙铁通计建[_________]303号文的规定调整相关费率后下浮%。
3、乙方向甲方开具建安和材料统一发票后,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90%(甲方有权在该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待十二个月保修期满后,若无工程质量遗留问题,甲方付清剩余工程价款。
第九条?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一方依据本条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1、?乙方确认其完全了解本合同中所述的通公司的相关文件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编码:编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关于单项工程施工标准合同 篇32
甲方:
乙方:
本合同为原甲、乙双方签订的《惠州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临时低压线路和临时给水安装工程》(以下简称原合同)的补充合同。现临时水敷设线路按照现场条件需要约250米。原预算长度为120米,由于现场3台桩机施工,原120mm2临时电线路(配电箱)负荷不够,需更换240mm 临时电线路及配电柜(1800-800-500mm),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对临时水结算方式以补充说明:
一、临时电工程增补费用:
更换BLVV-240mm2电缆125m/条-4条=500m.增补费用30元/m。计15000元。更换配电柜(1800-800-500mm)1台增补费用11719.62元。增补费用合计26719.62元(大写:贰万陆仟柒佰壹拾玖元陆角贰分)。
二、本协议签订后工期按主合同执行。
三、其它:按订立的主合同执行。
备注:除另有约定外,其余条款均按照原合同条款执行。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产生纠纷则由合同签订地
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单项工程施工标准合同 篇33
甲方:
乙方:
为按期完成阳光馥苑住宅小区1#、2#住宅楼工程施工任务,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承包内容:包工不包料,施工图仲所包含的一切主体工程施工内容:如地基3:7灰土以上(含基槽开挖时配合人工清槽,坑底操平,灰土铺设过程中操平及基边未到位处补挖,雨天的地基排水),屋面防水层以下及挂瓦(含女儿墙烟道排风道制作及安装),不包含内外粉装饰的全部土建工程施工内容。
1.全部模板、砼、钢筋工程(甲方:电渣焊 乙方:闪光焊、电弧焊)。
2.全部砌体工程。
3.全部室内外回填土及散水灰土。
4.地下室外围防水找平层抹灰。
5.施工洞的留置及补砌,架眼的封堵,地沟施工及零星砌体。
6.内外架搭设,井架维护,安全通道安全防护,外围护网等(不含装卸架)。
7.屋面找坡层、保温层、找平层、按设计院或甲方意见留置温度缝。
8.建设文明工地的相关配合工作;并形成良好的生活氛围。
9.场地硬化,临时排水沟道,施工现场及生活用房临设的搭设。
10.未完成以上工程内容所必须的准备工作。(如机械就位、清理,进场材料的下车、整齐堆放等项工作)。
11.后盘上料人工或机械已包括在内。
12.除机械设备,架子车、水管、电缆线外,其余一切小型工具用具均由乙
13.负责各种材料的整齐堆放,木模板、方木的钉子拔除。
14.塔吊由乙方设专人指挥。
15.机械维修由甲方负责。
二、承包单价: 元/㎡。
1.设备除运输费外,场内倒运装卸、现场内材料、设备二次倒运用功不再计算。
2.人工费超过1000元的工程变更,按社会最低价进行调整,1000元以内不予调整。
3.每次工程罚款,甲方当场出示罚款罚单,结算时扣除。
4.施工现场的一切零星工程均由乙方安排,工地不发生零杂工。如乙方未安排,甲方将另行找人处理,其费用从乙方总结算款中扣除。
三、工期:主体90天封顶,主体封顶后30天内,栏板、女儿墙每拖后一天罚款300元,主体工期提前一天奖500元,如材料、水电、等特殊原因耽误工期顺延。
四、工程质量:
1.乙方进入工地后,由甲方技术员、工长进行技术质量交底,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建筑工程验收规范施工。
2.做到自检、互检、交接检。
3.凡隐蔽工程,包括钢筋、模板、砼、填土等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否则优此而造成的返工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模板面必须但到清水墙要求,如出现粉刷工程量,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付款方式:
1.三层封顶后,付工程总款的30%。
2.主体封顶后,付工程总款的20%。
3.砌体完工后,付工程总款的10%。
4.粉刷完工后,付工程总款的20%。
5.交工验收后付17%。
6.剩余3%作为保修费,一年后付清。
六、施工管理:
乙方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并无条件服从工期要求,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给予处罚,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清理出场,不予结算。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七、为确保工程质量,按期顺利进行,应做到:
1.乙方必须配备技术过硬的现场技术管理人员两名,负责施工全过程中的施工放线工作,甲方及时检查指导。不得随意更换和裁减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施工现场(如有事应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甲方有权以每天100元处罚。
2. 乙方必须配备熟悉砖混施工的砌体、钢筋、木模、砼施工员个一人。经本项目确定的人员不得随意变动,不得到其它工地另行负责项目,随意离开每人每次罚款50元。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我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技术交底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按章操作、遵守规范、不得违章蛮干,否则后果自负。我项目部将按其情节每次处以100-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