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房屋交易合同(通用3篇)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第一期购房款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应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房屋的有关过户转名手续。
第六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 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由甲方支付,交付后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
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个人所得税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乙方书面通知后五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全额返还给乙方。
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五日内应以乙方所付的房款双倍返还给乙方。
第九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房产共有人 ______ ,共 人, 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 公证。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5份。
甲方产权人一份,乙方两份,梧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 __ 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房产权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 条款或补充协议。
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字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