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活动合作协议书(精选33篇)
第五条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协同甲方与当地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在其它区域销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销商经营的区域,乙方如愿发展业务,必须向甲方申请。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进货渠道进货,不得到其它地方进货。通过市场的细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网点商品供应,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和销售假冒产品。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属区域内网点的零售价格,在甲方建议价格范围内保持统一,不得随意大幅度调价。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汇总上报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经营业务记录,以备甲方的核查。
第六条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商标、商标标识、VIS形象设计及甲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权利。乙方具有从甲方指定进货渠道进货并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销售的权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的权利,但属乙方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获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的权利。独立处理协议约定以外事项的权利。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所赋予的权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有权推荐、考核所辖范围内分销商或零售商。但推荐的分销商、零售商必须向甲方申请,签定协议、由甲方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
第七条在乙方违背本协议即违法经营、制假、售假、恶意窜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严重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本协议视作立即终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的下列措施:_________________
1.责令乙方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的灯箱及一切有关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乙方自行承担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的一切损失2.向有关执法机关提出执法请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的商品。
3.依法提请司法和执法机关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乙方必须
(1)结清与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货商)的财务往来关系。
(2)不得再进行销售甲方的商品。
(3)必须承担客户后续服务成本,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第八条甲方的商标,属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所有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公司司标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内容、标识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诺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范围,擅自制作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处的证书、文件、名片、搁牌、铜牌等进行营业和运作;不得擅自改变统一的形象进行招牌、灯箱和有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潢。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如双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止。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15天内或通讯障碍消除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天内以书面的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协议中获益。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协议签署地为南京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益活动合作协议书 篇21
合作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愿为甲方提供有偿的宣传活动,并愿意接受甲方的监督执行,并始终坚持以维护双方利益为前提的原则进行各项宣传活动。
第二条 乙方的各项活动都将以甲方可见的纸质形式呈现,并将一直保持活动对甲方的透明度。
第三条 乙方在整个合作期间将始终保持对甲方的的联系通畅,并欢迎甲方前来参加乙方的各项活动。
第四条 若双方确定合作,则乙方将为甲方提供以下支持
(1)乙方允许甲方在活动期间发送优惠券,并在活动期间使用甲方提供的物品;
(2) 乙方在活动前后张贴由甲方提供的海报或者为甲方拉宣传横幅,其宣传不仅在活动当天,其海报或者横幅可在活动结束后维持2天。
(3) 乙方将为甲方派发宣传单,乙方将动用协会工作人员,并将为他们安排派发任务,宣传单的派发可在一个月内分批次完成,也就是在一个月内进行宣传,分几批次由甲乙双方商议而定。
(4)乙方可以为甲方在校内认真做一次市场调研,扩大甲方在学校的知名度,同时将结果交给甲方,让甲方了解在本校内其店的被了解程度。(5)乙方愿为甲方进行网络宣传,包括百度发帖,各种贴吧发贴,QQ群消息,YY消息。此宣传时间长短不限。
第六条 甲方要为乙放提供相关经费。
第七条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并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如协议履行过程中有异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违约处理:以上协议内容经甲乙双方确认,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以上九条规定,如有一方违约,需支付给对方违约金叁百元。
甲方签字人: 乙方签字人:
年 月 日
公益活动合作协议书 篇22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
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就甲方邀请乙方奥运冠军 (以下简称运动员)出席由甲方主办的 活动担任嘉宾事宜,经双方协定,达成以下共识,以资共同信守:
一、活动介绍
1、活动地点: 。
2、活动日期: 。
3、活动场数: 场。
4、活动具体内容: 。
5、活动嘉宾: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活动如期举行,其活动内容不涉及:不雅、损害乙方运动员健康形象及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内容。
2、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完成乙方接待服务;安排专人、专车负责乙方运动员及随行人员由机场(或车站)往返酒店及酒店到活动场地的接送事宜。
3、甲方有权将乙方运动员出席本次活动的照片、视频及文字资料作为活动新闻宣传之用。
本活动举行期间不得以乙方名义进行任何商业交换;甲方同意并遵守:绝不要求乙方于活动期间做任何除合约内容之外的活动。
保证不将乙方肖x及出席本次活动的有关宣传资料用作甲方其他与本次活动无关的商业或产品宣传的营利性用途。
4、甲方须对所知晓的乙方运动员全部信息负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下榻酒店及用餐场所等。
5、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变更乙方活动时间、地点、场次、流程或活动内容。
6、甲方负责保障乙方运动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活动期间的人身和财物安全,负责活动场所的治安、消防等安全保卫工作。
7、甲方负责乙方运动员及随行人员到达活动地点的交通费、差旅费、食宿接待等。
具体为乙方运动员国内到活动地点国内往返头等舱机票,随行人员国内往返经济舱机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