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驾驶员劳动合同(精选35篇)
(三)培训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发绩效工资。
(四)根据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内,如甲方工资制度调整或是岗位变化,甲方为乙方调增(减)的月工资作为本合同的月工资(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甲方按劳动法相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乙方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
第四条 乙方工作职责;
(一)聘用期内,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调度、检查和管理,安全行车、文明服务;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甲方商业机密和经济信息。
(二)乙方必须持有效驾驶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精通驾驶业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驾驶任务,并努力做到尽量节约油耗,降低车辆维修保养成本;
(三)遵纪守法,准时出车,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保证一天24小时开通通讯工具,如因联络阻碍,导致未能及时出车,扣除当月通讯费补贴。
(四)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工作时间内如因乙方违反交通法规引起的责任,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文明行车,不开带“病”车,不开超速、超载车、不疲劳驾驶,严禁利用车辆或将车辆擅自借给他人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五)乙方不得将甲方车辆借给其他驾驶员行驶,且发生油耗、损坏、丢失和交通事故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乙方应定时保养车辆,如换机油、检查轮胎等,要经常保持车辆安全性能,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六)乙方在非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使用本车辆,否则,在该事件内发生甲方车辆油耗、损坏、丢失和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 乙方安全行车责任
(一)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遵章守纪,积极参加甲方提供的交通法规教育和每月一次的安全学习活动,服从甲方的管理。
(二)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超速、不酒后开车、遵守超车、会车、停车的有关规定。
(三)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格遵守驾驶安全操作规程,积极配合甲方、租赁方做好车辆出车前,回场后、及途中的保养工作,保证车辆不带病行驶,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予以解决。
(四)保持充沛精力投入工作,不疲劳开车。不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加强危险品的检查,保证车用灭火器良好。
(五) 积极配合甲方和租赁方做好其他各项安全工作。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权利
(一)应积极地办齐车辆的行驶证、保险证,并按期参加年检。
(二)按照租赁方管理体制部门的要求,配齐车辆营运设施设备。
(三)甲方应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若出现故障,应及时安排修理。
(四)甲方应按期组织乙方学习运管、交通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强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五)做好乙方的管理。聘用前,甲方应对驾驶员的准驾资格、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和驾驶技能进行考核,若甲方需要更换驾驶员,需租赁方同意。
(六)甲方要按时发放工资,不得随意拖欠、扣发驾驶员工资,若因乙方的原因违章受罚或造成安全事故需要扣发工资的,应向乙方解释清楚。
(七)乙方违反下列规定,甲方或租赁者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 聘用合同解除条件: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乙方聘用协议,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A. 乙方完不成工作任务、违反租赁方车辆有关管理制度等,经甲方认定不合格的;
B. 甲方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裁员;
C. 驾驶员因家庭、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岗位的;
D. 甲方车辆因故决定停用或出售、报废的;
E. 订立协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协议大成协议的。 F、 《劳动合同法》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驾驶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A.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租赁方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利益,泄露单位秘密,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C.连续旷工时间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0天的;无正当理由连续请假超过31天或请假超过一周达3次以上的。
C.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D.、到其偶尔、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一次性给甲方利益造成5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同时,可以解除本合同);
E.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操作规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F、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被证实的;
G、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乙方如果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否则无当月工资),每提前一年解除合同,须赔偿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以此类推;
(二)合同期内凡是甲方支付的培训费,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按服务期限承担相应的培训费。
(三)乙方第一次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签订本协议起3日内,向甲方交纳车辆安全风险押金5000元;甲乙双方在解除合同时,如一方在本协议期内无行车事故、车辆认为损耗等事故发生,在解除合同的一个月内,甲方应退还乙方交纳的车辆安全押金。
(四)甲方所制定的〈安全行驶责任状〉、〈安全生产告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甲方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一条 合同期限届满,聘用合同终止。在本合同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本单位(或甲方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至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雇佣驾驶员劳动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的劳动政策、法规、规章,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本劳动合同期限为年。
自 年 月 日起甲方招收乙方从事汽车驾驶员工作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
二、工作任务
1、 负责牌号为: 的汽车驾驶工作。
2、乙方应爱惜公司的车辆,注意车辆的平时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护机件的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3、乙方应每天清理所驾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车灯、刹车系统、轮胎及其它部件的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维修。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
5、乙方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后勤主管,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6、乙方对所驾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三、工作时间
因工作性质特殊,乙方需机动作业。经甲方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甲方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情况。
2、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工孕期、产假期、哺乳期的劳保福利待遇。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4、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等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或定期生活补助费等,按国家及市有关规定计发。
6、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六、劳动纪律及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