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精选32篇)
公园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项目
(一)项目名称:
(二)工程内容:
二、合同价格
(一)合同包干价为人民币151100元。
分项价格清单见附表。
(二)合同金额包含了预算明细表内的服务项目,包括苗木费、材料费、施工设备和工具费、垃圾清运处理费、人工费、管理费、养护费、肥料费、利润、风险、税金等及与之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再付任何费用。
(三)预算明细表外的服务项目,按增加工程数量计算,单价由甲方总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合同工期限
(一)施工工期:需在 年 月 日前完成。
(二)养护工期:360天,从施工完工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项目实施及质量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本项目服务内容规定的质量、规格的要求。
(二)在乙方开始施工前,乙方应派人检查场地环境,确保本项目能够顺利开展。甲方应派相关人员参与此项过程并协助解决有关问题。若是甲方原因不能提供合适的场地造成乙方不能按计划施工的,甲方规定的工期可以按日期顺延。
(三)乙方应将进展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施工过程中负责监督与配合,并尽可能提供方便的工作条件。如果是因为乙方延误不能将上述内容通知甲方,使甲方不能及时配合,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乙方还须为工程提供一年的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专人负责苗木的养护工作。
(五)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工程项目。
四、验收
验收分二部分进行,即完工验收、养护完毕验收,由甲方组织验收小组人员验收。
五、付款
(一)项目款项实行分二期支付。
1、施工完工经验收合格后7天内,甲方支付总工程款的90%给乙方。
2、养护期满,经验收合格,甲方在一个15天内将总结算金额剩余部分付清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工,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实际结算金额的5‰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但不超过实际结算金额的10%;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城市建设需要方案变更导致工程延误的除外。乙方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并不免除乙方完工交货的责任。
2、如乙方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期后20天内仍未能完工,则视为乙方不能完工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甲方偿付总金额10%的违约金。
3、如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并明确表示不再完成余下工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装货品归甲方所有,同时不免除向乙方进一步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或金额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未支付金额的5‰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不超过实际结算金额的10%。
2、如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要求退货,应向乙方支付退货部分价款10%的违约金。
(三)其它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就每一单项违约向对方支付总金额 5% 的违约金,还须依法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四)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并不减少或免除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
七、合同终止方法
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一)半年养护期满,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二)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三)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
八、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事件。
(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作出的公证证明。
(三)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乙方不承担相关损失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15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请签订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账 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公园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现甲方将绿化、景观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 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现场条件:用水、用电由甲方提供。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及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等乙方自理。
2.承包范围及方式
2.1承包范围:小区内绿化、景观及其给排水、照明(以甲方图纸为准)。
2.2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部分包料的专业承包制。工程造价暂定价万元,其中绿化景观万元。本工程不得分包或转包,如发现乙方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
3.工程结算
3.1本工程系邀标工程,工程暂定价为万元按 年 月 日报价书为准,景观工程 万元按 年 月 日报价书为准。其工程量按实结算。
3.2树种的单价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进行报价确定,甲方的绿化、景观施工图需调整修改时,新增的绿化、苗木、景观材料的规格、单价按报价书执行,报价书中没有的项目由双方共同定价。凡与本工程施工有可能发生的有关市政、安全、消防等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3乙方工程报价中土建部分所报单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图纸中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报价应结合当地市场情况及有关规定要求,其内涵:a、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它项目费和规费、税金;b、包括包括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c、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
3.4绿化给水、雨污水、景观电缆、灯具安装由各投标单位根据设计图纸、当地市场及相应定额,自行报价,采用分项总价包干方式(需附预算书),灯具由甲方指定,报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4.付款方式
4.1本工程不付工程备料款。
4.2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进度每月付月产值的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 。工程经验收合格,办理工程决算后支付工程总价的 ,余款作为绿化、景观维护保养保证金,待一年保养期满,退还乙方(不含利息)。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每一笔工程款时内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凭据。
5.绿化苗木、景观园艺
5.1绿化苗木、草皮原则上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其品种、规格必须符合甲方提供的绿化种植图,并确保树木挺直,粗细匀称。
5.2甲方的绿化施工图需调整修改时,乙方需积极配合,新增加的绿化品种或苗木,由甲方参与定价、定量。
5.3部分大树、名贵花木由甲方采购供应乙方种植(并提供技术帮助),具体数量及品种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5.4甲方的景观施工图需调整修改时,乙方需积极配合,新增加的景观或园艺,其材料由甲方参与定价、定量。
6.质量要求
6.1全部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验收规范和图纸要求精心施工并达到优良等级标准。绿化成活率100%,植物长势茂盛葱绿,树种规格符合设计及甲方要求,树干挺直,粗细匀称。
6.2绿化土回填须平整无杂质,加肥料后成为营养土(按该苗木的要求配制)。
6.3工程质量需达优良,绿化的效果应达到树木花草长势茂盛、精致、清新、高雅、舒畅。景观园艺所用材料环保、防腐蚀、坚固、工艺精致、高雅。
6.4乙方必须配备技术精良的工程技术骨干,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接受甲方和有关监督部门的质量监督。凡经质量检查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项目,乙方应无条件予以返工,直到质量合格为止。返工费用及工程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照图纸要求规格补植并承担相应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