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经营合同(精选33篇)
第二十九条联营公司接受当地政府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同时接受经营各方内部审计。
第十章联营期限
第三十条自_________起计算,合作期限为_________年。期限届满,需继续合作,需在期满半年前提出书面要求,经董事会协商一致,可延长联营合作期限。
第三十一条在联营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退出联营,确因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继续合作的,经董事会协商一致,方可终止合作关系。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第三十二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
2.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赔偿损失。
第三十三条下列规定情形属违约
1.不按合同的约定出资。
2.中途退出联营。
3.以各种方法阻碍联营。
第三十四条如发生争议,双方应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章财产处理
第三十五条合作终止时,应依法组成财产清算小组,清理财产与各项债权债务关系,除因资不抵债而破产终止除外,可由董事会组织财产清算小组。
第三十六条清算财产,并扣除各方债权债务相抵后净值,应按各方投资比例分配。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经联营各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当地人民政府批准之日生效。
第三十八条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联合经营合同 篇3
为了充分发挥商业工作促进生产,引导生产,保障供应,繁荣经济的作用,搞好_________回收和供应工作,支援“四化”建设,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联合经营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联合经营单位:
_________物资回收公司(_________商店)称 (甲方)
_________路街道办事处称 (乙方)
第二条 联合经营企业名称:
_________市物资回收公司_________路_________联合经营店
第三条 组织领导:
甲方出_________名,乙方出_________名(各街道办事处出_________名),组成联营企业经营管理委员会,设正主任一名,付主任若干名,委员会的职责是:
1.对联营店实行领导和监督。
2.决定联营店正、付经理及主要人员的选配和调整。
3.研究决定联营企业的重大经营问题。
4.联营店的正、付经理均由乙方担任。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工作职责:
甲方:
1.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提供_________专项经营的流动资金。
2.掌握经营政策和价格政策。
3.进行日常业务辅导。
乙方:
1.全面负责回收网点,存放货场和各种加工运输工具的安排。
2.合理调整和使用人员。
3.组织好日常购销业务工作。
第五条 经营范围:
1.有权接收规定划区内代购点和自营户的收购业务。
2.有权经营地区的购销业务。
3.经过批准,有权与省内外开展旧_________的经营业务。
4.认真贯彻执行合同法,对外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证后生效。
5._________.
第六条 价格权限:
1.联营企业成立物价评议小组,在市物资回收公司物价科的管理指导下进行工作。
2.执行全市统一规定的收购价、交换价、销售价。
3.在执行统一销售价的基础上,联营店可根据市场的行情变化和地区差价,有权在不超过_________的浮动范围内,自行调整价格。
4.在_________地区开展业务,应服从当地价格管理,不得采取高价吸引开展业务。
5.市区不得采取违犯统一价格的手段,吸引代购点和自营户的回收业务。
第七条 财务管理
1.建立完整的财务核算制度。
2.按照上级规定,按月、季度编报进、销、费用、利润、计划,报有关领导部门。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国家财税部门规定,支付各项费用。
4.帐目清楚,核算准确。
5.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提报工作情况资料。
第八条 人员及盈亏分配:
1.联营店的工作人员,要本着精简节约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合理定员。如业务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时,必须管理委员会批准,原则上从待业青年中挑选。
2.甲方派驻联营店的辅导员,其工资和一切待遇,仍由甲方负责,派驻人员,不得从联营店索取额外利益。
3.联营店工作人员平均每人月工资不得超出_________元,要根据任务轻重,贡献大小,确定合理差距。
4.联营店的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工作情况需要参照国营企业标准执行。
5.联营店不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条例,工作人员发生意外工伤,联营店要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初步意见报请联营企业委员会研究经上级批准,做一次性处理。费用从利润中按_________比例甲乙分担。
6.联营店实行每月结算一次,经营利润所获纯利,采取按季统算的办法,实行_________分成,即乙方分_________成,甲方分 _________成,利润分成后,双方各自按上级规定缴纳所得税和利润上交。 如因形式变化及政策性原因发生正当亏损,甲乙双方按上述利润分成比例分担。
7.联营店只负责与日常经营商品有关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以及管理委员会核定的行政办公费用。如果发现任意扩大开支、乱摊费用的时候,除按规定扣回,并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8.未经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发生违犯市场管理和价格政策所造成的损失,由从事经营方和直接负责人负责,不能从费用中列支。
9.联营企业只负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本企业从事经营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和国家规定的奖励标准,其他奖金和报酬均由乙方自行从分得的利润中解决,不列联营企业费用支出。
10.联营店在经营中发生的商事纠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联营企业负责。
第九条 甲乙双方联营时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双方都同意继续联营,须另立联营合同,或延期执行原合同条款。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合同条款,必须在两个月以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约。 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双方意见一时不能统一,可报请签证机关裁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经双方上级批准和合同管理机关签证之日起生效,并按规定办理工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以及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企业终止联营后,库存商品均按帐目数量、金额,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十三条 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送交有关部门备查。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主管部门(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联合经营合同 篇4
订立合同人:
(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简称丙方) (简称丁方)
上列订立合同人为联合经营农机服务兼运输业,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四方联合建立“联合经营村联合农机运输站”。
二、四方分别代表各自的家庭参加经营。各方家庭成员均应遵守本合同的规定。如有异议应由各户代表人自行协调。任何代表人均不得以家庭成员有不同意见为借口而违反本合同。
三、四方各出资壹万伍仟元。出资方式包括实物与现金。各方现有的农机,由四方共同协商估价,作为出资,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充。
四、各方所出现金限于合同生效后5天之内交联合经营村信用合作社本站帐户。由本站对实物和现金出具正式的《出资证明书》。在该项证明书中,对出资的实物应记明农机的名称,数量、厂牌、型号、号码、成色、折价数字等事项。
五、各方分工如下:甲方担任站长,对外代表本站,对内全面领导,兼任物料保管。乙方担任会计兼农机管理和调查。丙方担任技师,负责农机维修。丁方担任外勤,负责业务接洽和物料采购。
六、四方均不在站内领取薪酬。可借支生活费,每季度不得超过贰佰元。因公出差食宿费报销每日不得超过拾元。交通费按实报销。出差预计超过两日的须经站长事先同意。站长出差预计超过两天的,亦应事先征得至少一方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