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摊位租赁合同(精选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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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XX年 月 日
日期: XX年 XX月 日
关于摊位租赁合同 篇5
得胜市场摊位租赁协议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摊位从事农产品贸易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得胜农贸市场 号摊位,面积 平方米,用于咸菜零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共计壹年
第三条 续租
本协议续租适用以下第 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凭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协议。
2.租凭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凭期满前4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四条 租金
租金共3000 元,实行一年支付制,以现金为租金支付方式。
第五条 保证金
是否收取保证金由双方协商约定。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组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2.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各项税费。
4.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不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营业执照。
6.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7.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
8.租凭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第九条 协议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第2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2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3.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或水电、管理等费用的。
5.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6.未经甲方同意连续30日未开展经或活动的。
第十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盖章):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盖字):授权代表人(盖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摊位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使用权的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摊位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2.甲方同意乙方从事经营,乙方增减经营范围需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办理经营需要的执照及经营批文;
3.摊位需要的水、电、天然气、供暖及消防等设施由方负责安装,摊位分户电表、水管、天然气及供暖测量表费用由方承担。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可以不包含,自行约定)。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摊位,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1.摊位租金为每月元(小写:),合计每年元(小写:);
2.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个月的租金和押金,押金为个月租金,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5日前支付;
3.自然原因造成的摊位损坏及照明灯光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更换、保养由方承担;
4.租赁期间,使用该摊位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没有要求甲方贴补费用则乙方只需交纳正常用量费用,水、电、气、暖计价标准按政府部门定价执行。乙方直接或甲方收取(选择其一)统一缴纳;
5.政府各单位、乡政府和村委会收取的城市管理费、消防安全管理费、教育附加等管理费由方承担,政府部门收取的卫生费用由方承担(缴纳方式是分开或者统一)。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利用摊位销售伪劣商品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并报有关执法部门;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摊位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致使摊位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承担维修费;乙方另需增设附属设施或在超市门口及周围设立广告牌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双方从实际情况出发,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摊位拥有合法使用权并按照约定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乙方为所租赁摊位的安全责任人,对该摊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负责,并遵守超市内各项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不乱接电源,不违章使用电器,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个月,甲方有权每日收取欠款的8‰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合同,造成的损失直接从押金里面扣除。
5.租赁期间,若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个月租金和乙方搬迁费用;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个月租金且押金不退还。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终止条款外,任何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若有特殊原因,确需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需经甲方同意;
7.乙方应爱护甲方超市内公用设施、维护摊容、摊貌及环境卫生,文明经商、礼貌服务,不乱堆、乱放、乱挂物品;
8.若租赁期内遇有政府强制拆迁的,甲方同意退还乙方未使用完期限的租金及押金,双方同意以争取双方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共同应对拆迁事宜;
9.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摊位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
第五条纳税问题(选择其一)
1.乙方营业产生的各种税费由乙方直接缴纳,按照收取部门征收标准计算;
2.乙方营业产生的各种税费由甲方代为缴纳,按照收取部门征收标准计算。
第六条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接到函件方在10日内书面答复对方,10日内没有答复的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第七条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若因一方造成火灾或其他经济损失的,责任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八条因拆迁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因一方原因使对方或超市无法正常营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关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向超市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关于摊位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