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制作合同(精选32篇)
4.3.1乙方未按双方已签署的创意脚本或双方协商妥的要求进行修改的;
4.3.2乙方拍摄的画面或搭建的场景不能达成双方在PPM会上确认的或口头认可的要求。4.4甲方需要提供的物品和配合:
4.4.1拍摄所需要的所有产品;
4.4.2现场监制人员;
4.4.3为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外的双方协商好的其他协助或配合。
5.权利归属
本合同约定的电视广告片的著作权由甲方拥有,电视广告片(包括音乐)的所有使用权在甲方向乙方付清所有费用之后归甲方所有。
6.保证
甲乙双方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如任何一方原因导致侵犯第三方权益,则该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另外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7.违约责任
7.1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逾期交付广告片的,每逾期1日按其制作费用总额0.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其完成广告片的制作为止,不可抗力除外;如逾期30日仍未能完成,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按本合同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非乙方单方原因造成则不在此限。
7.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未支付金额0.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其完成广告片的制作为止,不可抗力除外,最高赔偿支付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如非甲方单方原因造成则不在此限。
7.3违约方应承担并支付守约方因主张权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调查费等。
8.保密
8.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包含商业秘密在内的保密信息,在合同有效期和合同终止后,双方承诺:
8.1.1如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对于已经获得的保密信息,不得以书面或口头或其他形式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进行披露、散布、公开或拷贝;
8.1.2保密信息只应被一方有必要获悉的董事、经理、雇员知晓,一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与该些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等,确保该些人员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8.1.3如果一方因为法律规定或被司法部门强制要求而披露保密信息,需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8.1.4不得泄露、不正当地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些保密信息。任何一方泄露、不正当地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泄露或不正当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8.2本合同中-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保密信息不包括:(a)一方不依赖保密信息而独立开发获得的;(b)已公开或公众已知的;(c)从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所合法获得的。
8.3本合同终止后30日内,接收方应将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磁盘、光盘返还提供方。
9.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同意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按照该委员会现行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合同效力及其他
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若由授权代表人签字,该签字人声明和保证,签署前已获得所属合同一方法定代表人的合法和有效的授权签署本合同。
11.2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11.3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委托制作合同 篇21
甲方(艺术家):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人):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甲方为专业艺术家,乙方为专业艺术商。本着推介、提高中国当代艺术的目的,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出资委托甲方以甲方所特有的艺术风格为乙方创作一件作品(以下简称“本作品”),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订立本委托作品合同。甲乙双方充分明了下述条款的含义,兹一一列出,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按照________(草图、模型)的形式创作本作品初步设计方案。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字时就创作该初步设计方案向甲方交付初步方案设计费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同意根据下列作品标准和要求创作本作品的初步设计方案:
题目_________________载体_________________
尺寸_________________价格_________________
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本作品初步设计方案。乙方可以在收到该初步设计方案____日内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应根据乙方的意见进行修改。
第二条甲方在收到乙方批准本作品初步设计方案书面通知后,即着手本作品的正式创作工作。为此乙方须交付甲方酬金共____元人民币,并按照下列办法分期交付:
乙方发出批准初步设计方案书面通知后交付百分之________,本作品完成百分之____后交付百分之____,本作品全部完成后交付百分之____。本作品创作过程中,甲方所付出的下列费用应当由乙方及时交付:________。
本作品是否正式完成应由甲方决定。甲方应及时将创作进度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进度通知两周内,按本条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逾期未能付款,未交付部分款项应按百分之____利率计算利息,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合理的通知条件下,有权视察正在创作中的本作品。
第三条甲方同意在收到乙方初步设计方案书面批准书____日内完成本作品。遇有甲方因疾病延误作品的创作情形,及材料短缺等甲方无法控制的情况发生时,本作品的完成日期顺延。
第四条在本作品交付乙方前,作品因火灾、盗窃或其他损失风险的投保费用由甲方负责。本作品受到火灾、盗窃等损失时,甲方应利用金重新创作作品。作品完成后,应运往________,交付乙方。
作品的运输费由________承担。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安装本作品任务。
第五条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本合同:
1.根据本合同第一条规定,乙方未批准初步设计方案,甲方有权保留已收取酬金,解除本合同。
2.乙方在根据本合同第二条规定按照作品的完成进度付清相应的酬金后,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就本作品的情况提出准确的评估。
3.乙方延期60日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时间向甲方交付应当交付的酬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还可以对乙方的行为提起诉讼。
4.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本作品完成日期届满90日后仍无正当理由未能完成本作品,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甲方应当向乙方返还根据本合同第二条所取得的一切酬金。
5.根据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甲方因疾病推迟完成本作品超过6个月,或者因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逾期1年后仍未完成本作品,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是甲方可以占有根据本合同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所取得的酬金。
6.甲方(艺术家)死亡,本合同自动终止。但甲方的财产继承人可以占有根据本合同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甲方所取得的酬金。
7.根据本条规定行使合同解除权时,须书面通知对方,以作为解除合同的凭据。
第六条甲方未取得全部酬金前,本作品所有权归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第1、2、3、4款规定解除本合同时,甲方保留本作品的一切权利,并且有权继续完成、展览和出售本作品,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第5、6款规定解除本合同时,不论本作品的完成情况如何,本作品的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权继续完成、展览和出售本作品。
第七条本作品为委托作品。甲方在按照第二条规定取得全部酬金后,甲方对本作品、本作品初步设计方案只享有署名权,其他权利由乙方享有。
第八条乙方在按照第二条规定向甲方交付全部酬金后,在涉及本作品、本作品的初步设计方案的复制和销售方面,可以利用包括展览、销售等各种形式,在任何媒体上,以任何方式使用甲方的姓名、照片、肖像,不构成对甲方的隐私权和其他人身权利的侵犯。
第九条乙方在接收本作品后,如有修改,不论出于有意还是无意,也不论由乙方直接所为还是由他人所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本作品都不能继续代表甲方的作品。乙方应保证本作品得到适当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