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工合同(通用33篇)
工伤经过医疗终结后,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但尚能工作的,由单位分配适当工作。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合同期内,工作时间在1年以内,累计享有医疗期3个月,以后工作时间每增加1年,可相应延长医疗期1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 12个月。对在企业工作20年以上以及在生产经营中表现卓著有较大贡献的,医疗期可由甲方决定适当延长。医疗期间的生活费用、医疗费用,以及死亡丧葬费和家属抚恤费,参照本市国有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
4.甲方依照政府规定向乙方支付独生子女费、幼托费、交通补贴、回族津贴等福利费用,并积极办好必要的集体福利。
第七条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3.乙方触犯国家的法律,被判刑、劳动教养的,以及被除名、开除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条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
(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按甲方“员工守则”及奖惩办法规定可以辞退的;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甲方因生产经营变化,企业调整而多余的职工;
(5)企业宣告解散或合营期满的。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2)乙方因工伤在治疗期间和医疗终结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间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有正当理由,不能或不愿继续工作,需要辞职并经甲方同意的。
4.甲方依照政府规定向乙方支付独生子女费、幼托费、交通补贴、回族津贴等福利费用,并积极办好必要的集体福利。
5.乙方如在本合同期内受过甲方出资培训(含间内、外实习进修)需延长合同期限,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如乙方因个人情况辞职或自行离职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培训费。在培训期内或培训结束上岗工作不满1年的,辞职或自行离职按培训费的100%赔偿。以后工作每满1年减免赔偿培训费的20%,合同期满不赔偿。如乙方出境培训,培训费项目包括:
6.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劳动关系即行解除,乙方去向按规定办理。如需续订,应在期满前1个月双方协商同意。
第九条违反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乙方违约,按甲方奖惩办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劳动争议
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程序。
2.劳动争议的程序为:
(1)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的,可通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3)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由争议的一方或双方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如本合同所列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应以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标准文本报上级有关部门:劳动局、人事局和总工会备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关于用工合同 篇7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受聘者(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书,以供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基本情况:
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位于的总经理职务。
2、聘用期为: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基本工资为人民币玖仟元(¥9000元)。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设备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及约定的待遇。
2、甲方需为乙方提供一日三餐饮食,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不纳入乙方工资。甲方负责乙方健康证的办理。
3、乙方接受甲方领导和监督,如乙方违反相关店规,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做出正当处罚(具体参照公司的规章制度)。
4、若因乙方管理不当,连续三个月营业额低于15万元,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三、乙方的权利:
1、乙方的休假方法和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四、乙方的权力:
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享有下列权力: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获取经营管理报酬;
2、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厨房及食材采购除外);
3、组织实施股东会、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4、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臵方案;
5、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7、提请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部门经理、财务负责人;
8、聘任或者解聘除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
9、拟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和解聘;
10、批准单笔1000元以下费用;
11、执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乙方的职责
1、对完成公司整体经营目标负总责,保证每月营业额不低于人民币15万元;
2、全面执行股东会作出的各种决议;
3、拟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各项内部管理方案报股东会同意后执行实施;
4、协调公司的各种外部事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5、按月向股东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接受股东会质询并作出解释;
6、接受公司股东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7、做好公司工商、税务等各种证照的办理、年检等工作;
8、做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确定的其他职责。
六、乙方禁止性行为
1、不得利用职位谋取私利;
2、不得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3、不得从事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
4、如发生上述行为,甲方有权经济处罚乙方,并解除合同,情节严重的可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七、工资发放及绩效奖惩方法:
1、甲方每月日以现金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的基本工资及提成。
2、绩效奖惩办法:
①月营业额基本指标为15万元/月,乙方的最低工资标准为9000元/月;
②月营业额不超过基本指标15万元时,乙方的工资标准为最低工资(即9000元/月);
③月营业额超过基本指标15万元时,乙方按照超出部门的_____%提成。
八、合同的续定、变更、解除和终止
1、如甲方结束经营,合同双方自动中止,甲方将补齐乙方工作日之基本工资及提成。
2、如果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将补偿乙方壹个月基本工资,并补齐乙方工作日的基本工资及提成。
3、如乙方单方终止合同,必须书面向甲方申请,甲方通过后,指定乙方离职日期。如乙方擅自离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贰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4、合同期满后,再续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乙方未提前一个月向甲方申请离职,甲方有权在合同到期后不再与乙方续签合同;如甲方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离职,乙方有权在合同到期后不再与甲方续签合同。
5、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从实例事件中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时,甲方可随时解约,并追究赔偿。
6、本合同终止或解职除时,乙方应将甲方交其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甲方,如有损坏或遗失,应按原定的单价予赔偿。
7、通知解除合同后,当甲方后续总经理未至接管时,乙方必须认真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做出危害甲方利益的事情(如损坏甲方声誉恶意破坏公司财物透露公司机密等),当接管总经理到岗后,须做好各方面的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