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低收入证明(通用33篇)
第八条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九条甲方因项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加班费用在项目提成里支付。
第十条乙方加班不能自行决定,须经上级安排或者按照程序报上级批准,否则不视为加班。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公租房低收入证明 篇30
出租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此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乙方如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转租或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新的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年租金_____元,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交纳方式为__付,分四次付给甲方。
第一季度 租金_____元,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当天
第二季度 租金_____元,交付日期:__年_月_日
第三季度 租金_____元,交付日期:__年_月_日
第四季度 租金_____元,交付日期:__年_月_日
第四条 房屋内的家具的确认
双人床 衣柜 鞋柜 电脑桌衣架 燃气炉具 共六件
窗户玻璃问题:现有一块损坏,其余均完好。在租住期间有损坏需乙方维修,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
,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
水、电、气底数各是:水____吨,电____度,气____方。
第七条 甲方收乙方押金____元,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费,交还钥匙后,由甲方退还乙方押金____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租赁双方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违约方须赔偿给对方违约金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宜
1.门锁,灯具性质特殊属性消耗品,如在乙方租住期间有损坏,需乙方自己维修。
2.马桶,自来水,暖气需甲方自己维修。
3.乙方避免做影响邻居的行为。
4.水,电,天然气(煤气)的使用过程中造成对自己以及邻居的伤害,乙方负全责。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址: 住址:
X年 月 日 X年 月 日
公租房低收入证明 篇31
编号
甲方: (出租方)
乙 方: (承租方)
身份证:电 话: 根据《XX市(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XX市(县)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将位于美好家园小区 #楼 x 单元 室面积为: ㎡,车库 x 号面积为: ㎡,出租给乙方,以上房屋仅限乙方家庭居住,不得出租、出借、转让。
第二条 租期为3年,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 xx月 x 日止。租赁期满后,重新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承租,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清退。
第三条 乙方应自觉遵守《沭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沭阳县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履行本协议。
第二章 租金、保证金及水电气等费用的交纳与结算
第四条 乙方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内为 元/平方米/月,超出标准为 元/平方米/月,车库租金为 x 元/平方米/月,每年共计收取租金为: 元。第一年租金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向甲方缴纳,以后每年租金在租住满一年前的1x日内( 年 月 日前)缴纳。
第五条 租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租住保证金为陆佰元(小写:x元),由乙方负责,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向甲方缴纳,办理退房手续时甲方视乙方履约情况予以退还。
第六条 办理租住手续后,由乙方自行办理房屋内水电、网络、有线电视、燃气等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不及时缴费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解决。租住期满,乙方应按时向有关部门结清上述费用。
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所在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交纳。
第三章 公寓房的使用和维修
第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房内配备的现有装修及配套(燃气灶1台、太阳能1台及洁具1套等)设施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保护公共设施和正常使用房内设施,并做好上述设施的日常维护,非正常使用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第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为周转住房,乙方不得再自行进行再装修;不得擅自将公寓房的设施移位或改装;不得随意变动室内的`电线、管道位臵,不得改变其他设施的摆放位臵或搬离室内。
第九条 乙方在租住期间,如发现室内设施出现妨碍安全或正常使用的自然损坏的,应及时告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第十条 因乙方造成室内的设施损坏、丢失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由甲方采取措施,进行必要的维修和安装或重新添臵。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四章 协议终止、解除和续签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1.乙方未如实申报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及住房状况的;
2.乙方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租金的;
3.乙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居住的;
4.乙方擅自出租、出借、转让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
5.乙方擅自改变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用途的。
6.乙方损坏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设施而不主动赔偿,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有关费用后,乙方在1x日内不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7.乙方在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内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
8.乙方租住期间内,住房条件得到改善的;
9.其他符合《办法》中退出管理相关条件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履约保证押金:
在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内设施发生自然损坏或乙方愿意承担人为损坏的费用时,由于甲方不能及时维修,致使乙方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且未能及时为乙方安排其他适当住房。
第十三条 乙方因第十一条自动终止协议的,须在15日内自行或委托他人处理室中个人物品。逾期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对该室中所有个人物品处理的权利,由甲方进行清理收房(并不承担物品的保管)。
第十四条 本协议到期或出现本协议自动终止的情况,甲方对乙方租住的住房进行核收,结清乙方所有应付房租、水电费等费用。乙方应按期搬出住房,如继续租用的(需符合《办法》规定),乙方应于协议有效期满前5天内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新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