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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全日制劳动合同文本(精选35篇)

2024-04-03 02:32:55合同范本打印
湖北省全日制劳动合同文本(精选35篇) 湖北省全日制劳动合同文本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劳动者....

  (1)订立有固定期限 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订立无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本合同履行期间,非法定终止或解除条件以及双方书面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不得终止和解除。

  (3)本合同自年月 日起始,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期限。

  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法定顺延情形之一时,本合同期限顺延至法定情形消失。

  2、工作内容及要求

  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其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按甲方规定执行。乙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劳动义务。

  甲方因生产经营或调整劳动组织需要,调整或变更乙方工作岗位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之前款约定。

  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实行工时工作制。乙方的工作班次安排为 班运转或安排为。

  (2)甲方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安排调休,其程序和标准应当合法。

  (3)其他

  4、劳动报酬

  (1)甲方工资发放日为日,工资发放周期为。工资支付形式为,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为工资制。

  (2)每月工资标准(元)或计件单价或定额的确定方法为。乙方在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乙方依法享受的带薪假期,其中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病假期间工资,按标准支付。

  (4)工资增长方式为:。

  5、社会_____

  自本合同实际履行之日起,甲乙双方参加南京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_____,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_____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_____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6、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解除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每提前解除一年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时间工作每一年支付违约金元。甲方违反合同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不当,或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每提前解除一年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违反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后果严重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 协商条款(可选项、附页)

  1、试用期。本合同期限中试用期为(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试用期月工资为元。

  2、培训

  3、保守商业秘密

  四、其它约定(可选项、附页)

  1、本合同鉴证(同意/不同意)。

  2、服务期。附页

  3、竞业限制。附页

  五、其它事项

  1、 本合同自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或者鉴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文本交付乙方,不得扣押。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鉴证员: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编号: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湖北省全日制劳动合同文本 篇20

  用 人 单 位:(以下简称甲方)劳动者姓名:(以下简称乙方)签 订 日 期: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联系电话

  第二条 劳动者姓名别民

  族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县街道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采取下列第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在 岗位从事工作,工作地点

  第五条 劳动者在该岗位的职责要求是:

  第六条 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执行下列第种工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二)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周期内总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用人单位在保障职工身体

  第八条 用人单位依法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条 用人单位按下列第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计时工资。劳动者的工资标准为元/月(周、日),绩效工资(奖金)根据劳动者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三)计件工资。劳动者的劳动定额为 ,计件单价为 。

  第十一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为 元(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按15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按200%标准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按300%

  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按国家和青海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四条 劳动者在合同期内,患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培训和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劳动者应当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有权拒绝。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二条 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的,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七条 劳动者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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