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样本(精选26篇)
第三部分 进度计划和工期
第九条:进度计划
1、在开工前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拟订本工程的进度表。
2、乙方应接受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条: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认定的工期进行施工。
2、因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以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施工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第四部分 质量与验收
第十一条:施工中经检验质量不合格,乙方按甲方代表,质检部门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费用。
第十二条:安装完毕,并调试合格。
第五部分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价款:/m2。
第十四条:工程款支付
1、经双方研究,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人员进场后,甲方按月进度付款,次月15 日前支付上月进度款的 70 %。
2、工程竣工付至进度款的80%。
3、水暖电安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乙方工程结算款的95%;剩余5%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间内乙方所施工的工程出现任何问题,乙方无条件的无偿维修或返工,质保期限以甲方的中标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条款为主。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履行合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其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因图纸变更未能及时送达乙方;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造成工期延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偿付违约金,每延迟一天,罚款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1) 不能按期或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施工任务;
(2) 工程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返修或重做;
(3) 其他违反现场操作规定的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付款完毕后,除保修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甲乙双方另外签订维修合同。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时间: 时间:
合同样本 篇23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就金鹰奥莱城监控设备维保服务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本标所列监控设备维修维护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即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维保服务费叁万伍仟元整
三、维保内容:
1、每年对规定范围内所有监控设备定期检查、维修维护二次,每次巡检需填写完整的经用户签名的巡检记录一式两份,一份报保卫处查验,作为支付服务费的必要依据。
2、乙方保证在接报修后,保证在8小时内免费修复。重大故障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的,乙方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免费提供备机供甲方使用,并在72小时内修复。
3、乙方接报时应及时填写维保确认单,署明报修人、接报人、报修人联系电话、报修设备地点、接报时间。维修工作完成时,应在服务确认单上署明到达现场时间、修复项目及时间、场地清理情况,并请报修人签字确认。
四、乙方的其他责任
1、维修人员需挂牌工作,维护维修时,场地清洁工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并对自己的安全负完全责任。
3、乙方不得损坏甲方财产,否则按损坏情况照价赔偿。
4、乙方对甲方包干维保设备承担保全责任,确保相关设备正常安全运行。更换下的所有已损部件应交回甲方物资设备处确认,未经许可不得自行处理。除已损部件外,未经甲方物资设备处许可,不得更换其他部件。
五、服务地点:
六、运输及交通费用负担: 由乙方负担。
七、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无 。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维护维修后的监控设备必须保证能正常安全使用,或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指标,方认定合格。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服务期满六个月,经考核服务质量达到双方约定要求,7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总价款的 40 % ;服务期满十二个月,经考核服务质量达到双方约定要求,
7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总价款的 100 %。
十、优先原则:在乙方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提供优质服务,甲乙双方合作愉快的前提下,甲方承诺在下一个维保周期选择乙方时,一年一评估适当优先选择乙方。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被投诉,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复故障或提供备机的,(经查情况属实的)或推迟服务24小时以上,每发生一次甲方在乙方维保包干费中扣减200元/次,同时甲方可以直接寻求其他途径解决问题,所需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以票据为准)在乙方维保费中扣减。
2、乙方一个付费期(每六个月为一个付费期)内累计三次以上被投诉,经查情况属实,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止付全部或部份服务费并终止服务合同。
3、甲方按合同规定期限按时支付服务费,逾期按应付款项的0.1%/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报修人员报修时与接报人另行约定上门维修的服务时间,及甲方报修人员报修后,在约定时间内不派人到现场开门,又无法联系,造成乙方服务不及时的,不得视为乙方违约行为扣减服务费。
十二、免责条款
1、因自然灾害、战争、特别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乙方维修人员不能按承诺时限到达现场,甲方对乙方不予处罚。
2、因雷击、火灾、供电事故、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甲方另行按实支付维修费。
3、监控系统UPS后备电源电池更换费用,甲方另行按实支付费用。
十三、维护保养安全
1、 乙方工程师在维护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注意设备安全、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未经学校同意,严禁操作其它设备。
2、 未经学校保卫处同意,乙方工程师不得在校内进行动火、电焊等操作。如确实需要,经校保卫处同意,并由学校派员在场地内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甲方的上一期的邀标文件及卖方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要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不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十六、乙方账号信息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样本 篇24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要求租用甲方装载机两台,经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同意乙方租用此机械。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责、权、利等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机械规格型号为龙工50和龙工30装载机各一台。租赁方式:按月出租并按月支付租金,每月租金为税后 元,大写: (其中龙工50租金为 元,龙工30租金 元,此租金不包含装载机驾驶员工资。)。租金计算:以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次月相对应日期为计费周期,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
二、机械使用方式:甲方机械在乙方租用后,由乙方自行调度使用,确保安全施工,甲方不提供装载机驾驶人员。在乙方租用期间内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甲方机械在乙方租用期间的燃油费、机械修理维护费、保养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协议签订后乙方先付给甲方人民币20xx0元(大写:贰万元整)作为保证金,以后按月足额支付给甲方租金。如果乙方超过一个月不支付甲方租金,即视为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还应向甲方支付欠款和欠款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支付。并且甲方可以解除此租赁合同,收回两台装载机。
四、机械设备安全:乙方在租赁期间,要确保甲方机械设备安全,如有被盗、被抢、涨水淹没、塌方掩埋等。乙方要按该机械价值(按当时市场价格)全额赔付给甲方。
五、协议执行地点: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光禄镇老鸦桥何福新村建设施工工地即为乙方归还甲方装载机地点。
六、甲、乙双方在租赁机械期间若有任何一方不按协议履行义务的,都有权利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七、以上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