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经营合同范文(精选30篇)
合作经营合同范文 篇1
甲方:
乙方:
第一章总则
陈强、章国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江阴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入股合作经营公司
合作公司名称:
合伙公司地址:
第二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三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的愿望,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业务量,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四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汽车维修、汽车保养、做漆、年审、保险等汽车有关业务……
第五条生产经营的规模如下:
本公司现是属于三类企业,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扩大,经营范围可增加,具体的经营项目根据合营公司的发展和市场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和变更登记。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六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甲方均为人民币出资。甲方现有固定资产评估价值人民币。
第七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全部由甲方缴付。甲方同意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注册资本金汇入合营公司的账户。
第六章股份占有比例及利润分配
第八条双方商定不计算双方的投入比例,按照双方商定的比例占有合营公司股份和进行利润分配。
第九条利润分配:按国家有关规定,按月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利润后,盈余部份由甲、乙双方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乙方在完成甲方所给的目标时应得到每月工资 500元底薪。
第七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条甲、乙方应各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
乙方责任: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⑤积极发展业务,以发展业务为中心,配合公司日常经营。乙方一年须提供业务至少___万元产值。
第八章税务、财务、审计
第十一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______年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帐薄,用中文书写。次年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营公司侩计应做好每月甲乙双方各自的业务记录,以备查询,核对。合营公司侩计应在每个月月初将上个月的公司盈利状况提供给甲乙双方过目。
第九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对本合同及期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第十三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标,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合同,他方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合同解除后,除甲方现有的固定资产,在加合营后甲方在乙方的同意下自己出资购买的工具或设备外,如是在合营后用公款购买的固定资产应把固定资产合出价格按比例分给乙方。
第十章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国际惯例赔偿守约方总投资____%的.违约金。守约一方有权终止合司,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法律责任和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章适用法律
第十五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六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十七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工程协议、销售协议、利润分配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一并执行,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在中国签字。
此合同的年限为年,在合同到期后,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延续此合同。
甲方:
乙方:
合作经营合同范文 篇2
姓名:(以下简称甲方)
性别: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
性别: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其它合作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合作人各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内容
各方自愿合作经营 ,该合作事业所有资产按投资份额各方共同所有。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 ,经营地点为 。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
第四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满可续订合作合同。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一、合作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总出资额的 %。
合作人 以 方式出
合作人 以 方式出
(其它合作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作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合作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二、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三、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加入、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加入
1、需承认本合同,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新合作人加入需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承认并签订合作协议;
3、除加入协议另有约定外,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事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出
1、自愿退出。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出: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出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出;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事业的事由。
2、当然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出: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事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出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出生效日。
3、除名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事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商行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出。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出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出人按退出时的合作事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事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加入对待,否则以退出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事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事业的合作人。 合作人或他人可以加入、退出、转让,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或订立加入、退出、转让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