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框架协议(通用32篇)
2、因本框架协议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均应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争议发生15天后仍未能得到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遵义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双方确认,双方之间的信任与相互合作是本框架协议得以履行和合作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基础,双方确认一步确认,除本框架协议另有约定之外,一方在未经另一方事先认可的情况下,不应将本框架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4、本框架协议的所有相关事宜双方均应本着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5、本框架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各自承担其在合作项目项下所应承担的一切费用。
6、本框架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贰份。制作人保留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书面确认终止合作或任何一方根据本框架协议之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之日为止。
甲方: 乙方:
制作人: 年 月 日
合作框架协议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促进发展的原则,就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牵头完成搭建平台的基本工作,完善规章制度的制定。
2、甲方帮助乙方争取配套服务境等支持,协助解决乙方在行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3、甲方支持乙方与可以展开多种形式的互动交流与合作。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管理制度的构架下,参与事务,享有表决权和监督权。
2、乙方有义务执行双发所达成的决议,遵守章程;维护彼此的合法权益。
3、乙方应充分利用双方所搭建的平台,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合作。
三、其它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2.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认可之时起生效。
甲方代表:
签署时间:
乙方代表:
签署时间:
合作框架协议 篇7
合作框架协议书20__年元月14日
山西湖南商会与运城市政府战略合作
框架协议
一、签约双方
甲方:山西省运城市政府(暂定)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乙方:山西湖南商会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二、总则
1、甲方介绍
运城市位于山西省南部,历史悠久,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自古人文荟萃,英贤辈出,文化灿烂。运城作为山西能源工业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新兴的工业基地,为山西省乃至国家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新一届市领导将城市建设与文化产业相结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充分利用腹地产业基础、自然资源、技术人才、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等优势,倾力打造老城区改造、新城区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东部中心广场建设、四大场馆建设、盐湖城原生态保护等项目,打造具有本土特色的“文化城市”,正在努力实现运城跨越式发展的伟大愿景。甲方愿意联合有实力的合作伙伴,致力于重新定位后的城市建设,让运城成为山西省经济建设中一颗极其璀璨的明珠。
乙方介绍
乙方持有国家建筑行业特一级资质,以北京鲁*恒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核心,联合湖南*总、湖*四建、北*首钢、中*装饰、北*亚太安、天津*点、北京*辰时代等几十家战略合作伙伴,发挥商会丰富的人脉资源和雄厚的经济实力,近年来在北京、天津、上海、湖南、山西、广东等地成功兴建了北京盘古大观、国*博物馆、北京钓鱼台七号院、北京霄云路八号、航天科工*团668工程、天津大学城、天津海逸*洲、上海印*厂、湖南HC新城、湘雅三医院外科病房楼、甘肃省永昌县大干沟水电站工程、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大同师范大学、陕汽大同*厂、大同果品市场、大同五大场馆、洪洞县涧河大桥、洪洞县滨河东路贯穿工程及洪洞县监狱项目、广东仁化*厂等重点文化、医疗、教育、工业、水利、环保、路桥、园林绿化、智能弱电、城市亮化景观工程、装修工程、消防工程、机电工程的策划、管理、施工工作,获得了政府主管部门、同行业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在城市建设和开发等领域拥有丰富的项目资源及运作经验优势。
3、合作宗旨
为了积极贯彻党中央提出的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现十二五宏伟规划的战略部署,适逢十八大后当前世界经济调整和我国经济大转型的大好机遇,运城的发展迫切需要建立一个跨地区、跨学科、跨行业、跨部门的,能够运筹人才、文化、科技、金融、项目、市场的广泛资源紧密合作的整合平台。我们将充分利用商会和北京鲁*恒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掌握的丰厚人力资源、文化资源、科技资源、工农业资源、市政资源、矿山资源、教育资源及金融资源等,与运城市政府进行真诚合作、实现双赢,努力促进实体经济、文化经济、研发经济和城市建设新貌的共同发展。通过本次合作,可实现资本投入、建设水准与地方发展意愿的珠联璧合,在双方的发展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调研和酝酿,甲方决定引进山西湖南商会和北京鲁*恒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参与运城市的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实现运城市的重新定位:
1)把运城市打造成行政综合配套完善的智能化城市;
2)推动运城市产业结构升级;
3)实现跨越式发展和区域经济的超级明星城市梦想。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秉承共同发展、诚信合作的宗旨,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之法律规定,特拟定本协议以昭信守:
三、合作内容
1、甲方义务
甲方兹向乙方保证并承诺:甲方提供给乙方相应的政策,为乙方所参与的城市建设工作提供配套服务与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为乙方和其他投资人办理项目的批准文件和工商、税务等登记手续,协调处理好项目建设过程中及企业生产期间所涉民事纠纷及其它相关问题,依法保障乙方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落实好国家、省市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政策有变化的,以各级政府制定并对外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甲方负责为合作项目办理立项、规划、审批及“九通一平”(通水、通电、通气、通蒸汽供热、通道路、通排污、通电信、通雨水分流、通有线电视、土地平整)等工作。
2、乙方义务
1)协助甲方确立科学可行的战略规划,包括中长期规划、重大项目规划;
2)负责配合甲方实施协调国家和地方各种高科技产业资源和政策优惠,积极推动运城市的城市建设工作。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履行合约,以文明、优质、精进的全新服务理念参与运城市的城市建设。
3、甲方权利
1)依法对乙方的各项城市建设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依法保护乙方和其他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4、乙方权利
1、)依法进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不受任何人的非法干扰。
2、)有依法获得奖励金或合适经济补偿的权利。
3、)有权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分配和收益,有权对公司进行收购、兼并、重组、上市等。
5、甲乙双方共同之义务
1、)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保护协作市场。
2、)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取长补短,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项目推进。
3、)双方在合作中国共产党同维护互信、惯例与默契这一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基础,实现提高效率与共同发展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6、首期合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