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个人合作)(精选34篇)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违约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
2、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内容归双方所有。
第八条、其他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签约地点: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约地点: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协议(个人合作) 篇2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原则,各方发挥各方资源优势达成以下合作共识: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项目
1、_______________合作
2、_______________合作
二、双方责权利
1、双方整合自身资源进行合作;
2、双方在项目上达成合作意向的,另具体拟定项目合作协议
三、合作模式:再商议
四、合作期限:五年至长期
五、合作协议及其他
1、本协议是合作的总合作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合作项目的合作模式及项目内容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协议(个人合作) 篇3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相关租赁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详见附件)以作甲方所属项目“____________”会务现场布置之用。
乙方同时配合甲方上述租用物之现场制作工程。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天
第三条:收费标准、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以上物品租用连制作等工程服务内容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开发票加收8%);
2、结算方式:甲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以现金预付总价款的30%为定金,进场验收后付30%,余款于活动结束当天以现金一次性付清予乙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活动场地,提供必要的活动协助。
2、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将其所属项目现场制作工程部分委托乙方代理。
3、负责维护活动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财物保管。
4、甲方应按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费用,愈期3天无故不支付,则按每天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员在甲方场所活动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方 的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相关作业。
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活动内容及质量提出合理建议,乙方需积极与甲方进行协商,并 根据协商结果作相应调整。
4、 应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提供合同内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关作业,如因天气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碍活动进行,经甲方同意后可中止活动,已安排提供服务的活动项目费用需照常支付费用。
5、本次活动基本设施的验收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合同内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关作业,则均属违约,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赔偿金额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2、若甲方未能够按期付款,则按民法典规定给乙方5%滞纳金。
3、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以及费用总额、委托变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
第六条: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 乙方(盖章):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
账户:____ 帐号:____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协议(个人合作) 篇31
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南斯拉夫_____联邦共和国科学艺术院委员会科学合作协议
根据一九七八年八月二十六日在贝尔格莱德签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南斯拉夫_____联邦共和国政府长期经济、科学和技术合作协定,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为一方,南斯拉夫_____联邦共和国科学艺术院委员会为另一方(注)(以下简称双方),本着发展科学合作的愿望,在各自职权范围内,根据平等互利和互相援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注)南斯拉夫_____联邦共和国科学艺术院委员会代表南斯拉夫科学艺术院、塞尔维亚科学艺术院、斯洛文尼亚科学艺术院、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科学艺术院、马其顿科学艺术院、黑山科学艺术院以及科索沃科学艺术院。
第一条
第二条
双方可以互相邀请科学工作者和专家进行讲学和专业咨询。
第三条
双方可以互相派遣科学工作者和专家进行共同研究和业务进修。
第四条
双方可以互相邀请科学工作者和专家参加各自组织的有关学术会议和其他重要的科学活动。
第五条
根据本协议第一条互派的科学工作者和专家,派遣方最迟在他们动身前三个月将详细的访问计划寄给接待方。
访问计划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位、职务、专业、派出单位和拟访问单位的名称、派遣时间、停留期限及懂何种国际通用语言。接待方收到计划后,应在六周内对所提计划予以答复。在得到接待方同意后,派遣方应在派出人员抵达接待方前十天将其准确抵达日期和所乘交通工具通知接待方。
第六条
双方支持在本国科学杂志上发表对方的科学工作者和专家写的学术论文;支持图书馆和其他科学组织之间,在可能范围内,直接交换书刊、资料、图书目录、复制照片和显微胶片、科技_____,以及种子、苗木等;使用共同研究成果时,应尊重对方的要求,如拟发表这些成果,应征得对方同意。
第七条
财务规定如下:
一、根据本协议第一条互派的人员到接待国首都或委员会所在地的往返旅费和行李超重费,由派遣方负担。在接待国的住宿、生活费(伙食、市内交通和其他费用)、城市间的交通、陪同人员(翻译)、文化活动和在访问期间染病或负伤的医疗等费用,由接待方负担。接待方按级发给访问人员的生活费(伙食、市内交通和其他费用):
一级(院士、所长或相当人员)每人每天二十七瑞士法郎的当地货币
二级(其他人员)每人每天十八瑞士法郎的当地货币
(以当时双方国家银行分别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
派遣方将在所派人员的访问计划中通知生活费的等级。
二、根据本协议第一条互派人员在接待国停留期间所做的讲演、报告和所写的论文,除双方另行商订外,均不付报酬。
三、根据本协议第二条邀请的科学工作者和专家的全部生活费用,由邀请方负担。
四、根据本协议第三条派遣的共同研究人员的费用按本条一款规定办理;业务进修人员的全部费用由派遣方负担。
五、根据本协议第四条邀请的科学工作者和专家的生活费用,应在邀请书上注明财务规定。
六、双方在本国杂志上发表对方的学术论文的稿费,均不付外汇,稿费由发表方的有关单位代为保存。稿费只限在发表方国内使用。
七、根据本协议第六条交换的书刊、资料、图书目录、复制照片和显微胶片、科技_____,以及种子、苗木等,除双方另行商订外,均不计算费用。
第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同意,可以修改和补充。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履行各自的法律手续并以书面形式相互通知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不限。如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本协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协议自通知之日起,一年后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