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书(合伙人投资)(精选33篇)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作协议书(合伙人投资) 篇33
合作人:
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以下简称乙方)
___(以下简称丙方)
项目内容:联合开发金银花种植及销售业务
项目地址:许昌县桂村乡周胡村
项目面积:一百二十九亩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种植金银花项目,总投资为六十万元,分二次注入,第一次为土地租金和种苗费计三十九万元,第二次为收花人工费用,烘干设备费用及其它费用计二十一万元,以上费用以人民币方式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平均出资。
第二条、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作协议到期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甲乙丙三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五条、合伙期间债务由甲乙丙三方平均负担。
第六条、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进行固定投入。剩余销售利润甲乙丙三方平均分红,一年一结算。
第七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作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一方合伙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害其他合伙人合法利益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3、合作协议期满。
4、三方均同意终止协议的。
5、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再进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经各方签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