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精选31篇)
2、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电力行业安全作业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承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而造成事故一切责任。
第八条 设计变更
1、承包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定、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有关管理的规定,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改,应及时向发包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2、发包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承包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送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或重大设计变更应取得有关部门批准。
3、设计变更内容:(1)工程量增减;(2)取消或增加某一项目;(3)杆塔及基础形式变化;(4)线路长度增减等。
4、由于发包方原因的重大设计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 竣工结算
1、工程款结算
自签订合同日三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造价总额50%款,即人民币: ;待工程俊工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总额30%款,即人民币: ;验收合格通电一个月内付清工程总额20%款,即人民币: ;付清合同款7个工作日内开出发票。
第十条 材料设备供应
1、发包方或承包方应根据设计和规范要求采购工程需要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必须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并且满足南宁供电局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具备广西电网投标资质合格供应商范围。
2、由承包方采购的设备、材料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发包方代表拒绝验收,由承包方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物资,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能顺延。
3、由发包方采购的设备、材料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不满足南宁供电局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或不具备广西电网投标资质合格供应商范围,承包方可以拒绝安装,由发包方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物资,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顺延。如发包方不更换不符合要求的物资,承包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责任
发包方责任
1、负责办理该工程的申报手续、供电行政收费、有关城建开挖、恢复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经供电局有关部门会审同意的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如有变更,由发包方与供电局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3、施工期间,发包方应派工程负责人到现场以便联系工作。工程范围内的供电线路因工程施工需要,则要服从停送电的安排。
4、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5、负责在承包方递交工程联系单或其它工程资料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会签工作,超出以上时限的作甲方默认处理。
6、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工期顺延,发包方应补偿承包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发包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安装后影响到电网运行的,后果由发包方承担。
承包方责任
1、承包方要认真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规定、建设工程技术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经供电局有关部门会审同意的方案施工,发现设计错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改,应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2、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验收质量不合格者,其返工所需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负责。
3、 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负责施工场地清洁。
4、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验收不合格而延误的,每延迟一天,承包方按合同总造价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给发包方。
5、配合发包方办理停电接火手续。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一年(由工程验收合格送电运行24小时后算起)。
2、保修范围:承包方承建的全部工程内容。(发包方采购的设备除外)
第十二条 不可抗拒力
参照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__—020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十一条其他中第39款。
第十三条 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组成应包括以下部分:
1、本合同文本;
2、施工委托书;
合同争议及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经双方协商不成,向南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第十四条 其他
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除上述条款外,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对整个工程施工中,遇到的任何问题应互相协商解决,以便工程顺利完成。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自发包方、承包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交验收,保修期满自然失效。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
发包方: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南宁长堽东路支行
帐 号: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综合楼二楼01室
电 话: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篇2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本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坐落在 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承建,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相互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地点及结构形式和建筑面积: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结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实际面积以竣工结算为准)。
第二条: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1、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 合法有效的施工图纸全部建筑安装工程(除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未在承包范围内)。包括图纸说明及标准、规范所规定的全部内容范围。
2、承包内容:承包范围的全部基础工程(桩基础工程除外)、主体结构工程、内外装饰工程、门窗工程(户内房门、厕所、厨房门不做,只做入户大门一个,定价在贰仟参佰元一个,商铺门为卷闸门)、天面工程、防水工程、室内外排水、排污工程、防雷工程等设计图纸所标示的全部内容。
第三条:按承包范围的全部内容以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包干价(人民币) 元整(¥ .00),实做实结。工程总造价约人民币 万元整(¥ .00元),实际总价款以竣工结算为准。
第四条:承包方式:按承包范围的全部内容以大包干形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验收合格、包安全生产、包承台、地梁土方开挖、回填和余土外运。
第五条: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第六条: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日期为准
遇到以下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按实际顺延:
(1) 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将施工场地交给乙方施工的或施工用水、用电未接通的超过3天可以顺延工期;
(2) 因设计图纸修改影响进度超过2天可顺延工期;
(3) 因停水、停电影响施工进度的连续超过1天可以顺延工期;
(4) 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或不能按合同有关条款约定拔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进度的可顺延工期。
(5) 遇人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地震和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造成工期延误或停工的可顺延工期,其它损失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材料、设备供应及要求
1、 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机具完全由乙方自行解决。
2、 本工程所用的钢材全部采用国标钢材,钢材进场前一定要经项目所在地质监检测部门检测合格方可进场,并附有原生产厂家出厂合格证。
3、 所有进场的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时需附有原生产厂家出厂合格证,有些材料需要检测的应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场。
4、 所有机械设备进场前应做好安全检测工作,并附有安全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
5、 本工程所用铝材全部采用1.2mm厚的70系列 ,玻璃全部采用5mm厚安全玻璃(钢化玻璃)。
6、 公共部位入户大堂及每层电梯门前走廊墙壁和地底面砖全部采用80ⅹ80cm面砖,每块单价在 元/块左右,颜色由甲方定,其它公共部位使用的材料按图纸要求执行,(楼梯步级全部改为水泥压光,墙壁,天棚做法按图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