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书(精选26篇)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加工合同书 篇24
甲方:
乙方:湖北大班木业有限公司
甲方问乙方订制家具(仿古沙发)一批,为明确双方责任及权益,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制定合同如下:
一、订制内容:沙发白坯半成品和油漆成品
加工,以双方认定的样品为准。
二、合作形式:甲方向乙方订制加工沙发一批,甲方提供原生态板材,约计五十个立方米,乙方负责白坯半成品及油漆成品加工。
三、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沙发样品及件数核算实际用料方数。
四、甲方加工件数:五套沙发(1+2+3)+2
五、合同加工单价:壹套单价12000元,总价60000元,含油漆辅料,大写陆万元整。
六、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签定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加工费总额的50%作为之前开支费用,余款在提货之前付清。
七、交货方式:㈠、乙方在收到甲方款之日起开始计算,四十五日伍套全部交货。乙方在收到通知之日,一日不提货,甲方收取乙方仓库存放费,按每天百元计算,依此类推,到提货日期止,算清现金。㈡付清加工费余额,一次性提货。
八、交货地点:甲方自提。
九、双方发生争议:双方的协商,协商不成的则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遵守,合同条款至双方完成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合同书 篇25
甲方:
乙方:
一、定作物品名称、单价、计量单位、数量、金额、备注:
二、定作物的质量标准:
承揽方经定作方确认服装款式、面料小样、尺寸标准及标志等(附样),在天内完成面料备料及实样制作。并将完整样品交定作方确认签字(盖章),如有改进意见,应书面通知承揽方,并以此作为定作物验收时的质量依据。
三、交货期限、方式、地点及运输费用:
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统计的规格进行制作,并在数量全部到齐后,于20xx 年 月 日前交货,服装制作完成后由 承揽方 方负责(送)货至 定作方指定地点(地点),所需费用由 承揽方承担。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按确认样品及改进意见为验收标准,允许国标尺寸公差壹公分及色差壹级内。如有质量问题定作方应在收到定作物后柒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承揽方提出。
五、结算方式与期限:
签订合同后,承揽方开具发票,定作方首先付50%货款__________元给承揽方,所有货品交付定作方验收后结算剩余的50%___________元。结算均采用转账 方式.
六、包装标准、随货备品、配件:
内用防尘袋,外用纸箱包装,免回收包装袋,随货配送一定数量的备品(拉链、钮扣、铐扣、配色线和其它 )。
七、违约责任:
如有违约,违约方责任自负,凡属承揽方质量原因,均有承揽方负责调换与修理,承揽方不能交付定作物,向定作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定作方逾期支付定作物品款项,按逾期未支付部分的款额的万分之五/天偿付约金。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移交人民法院解决。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本合同壹式四份,定作方持二份,承揽方持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合同书 篇26
甲方:
乙方:
根据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糟烧酒精业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方式
甲方提供下属生产基地黄酒酿造所产生的酒糟,由乙方提取糟烧酒精。
糟烧酒精由甲方收回用于黄酒生产,剩余干糟由乙方自行处置。
二、生产加工
乙方具备相关生产场所,并获政府部门生产许可,配备与甲方生产规模相一致的提取糟烧酒精生产能力,即具备加工日产酒糟最高值的能力。
甲方如出现生产的重大调整或生产规模的扩大,应提前半年通知乙方;乙方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生产能力的也应提前半年告知对方。
甲方提供的酒糟如水份含量与正常值有偏离的,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加工;甲方也不因此在计量和计价上作调整。
三、结算办法
1、酒糟数量:按甲方冬酿年度主粮投料的 %计算;
2、酒糟价格:以每公斤 元计算;
3、酒精价格:成品折合成50°酒精度,以每吨价格4,500元计算;
4、总价结算:甲方发出的酒糟总价与乙方返回糟烧酒精总价相抵,其差额由各自给付。
5、结算时间:以每一黄酒酿期结束为结算时间。
四、成品质量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辅料,糟烧酒精质量指标包括香味、酒度、甲醇含量等须符合国家食用酒精要求;
乙方不得外购酒精充当自产酒精,或在自产酒精中添加部分外购酒精。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送货方式
甲方负责将酒糟堆放在固定地点。
乙方负责酒糟装运、现场清理,并保证装运及时,环境清洁。
糟烧酒精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六、安全责任
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酒类生产、消防等法规要求组织生产。
乙方对生产、运输、装卸等业务中的安全负全责。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五年有效。
协议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进行续签。
八、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