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范本(精选33篇)
6.以法律手段追偿贷款。诉讼活动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7.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贷款人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___计收利息;
借款人未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息日支付利息,贷款人对该部分利息按月计算复利;
8.借款人挪用借款,贷款人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___计收利息;
9.贷款人对逾期贷款向借款人按每日万分之四收取违约金。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通知
本合同项下任一当事人的通知须按第一条所列的地址进行。任一当事人变更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须事先通知其他当事人。
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一份,贷款人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借款人的借款申请书、提款通知书和其他贷款人认为应成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于
借款合同范本 篇29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 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 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以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2、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范本 篇30
(出借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担保方)丙方: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及期限
1、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2、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利息约定及付息方式
1、乙方按照借款全额每月5%向甲方支付利息。
2、付息方式为:
三、担保方式及期限
1、丙方以保证方式为乙方的该笔借款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到期的次日起两年。
2、乙方用自有的下列两辆重型罐式货车以质押的方式为该笔借款承担质押担保责任,于收款当日将车辆及手续交付给甲方占有:
(1)宁 号 牌,车架号: ,发动机号: ;
(2)宁 号 牌,车架号: ,发动机号: 。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当按约将借款全部交付给乙方。
2、乙方保证享有其提供质押的'车辆的完全所有权,并有权处分该车辆。
3、乙方保证其提供质押的车辆不存在对第三人进行担保、抵押等,否则造成甲方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还本付息。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迟延归还本金或利息,乙方同意甲方任意处置本协议项下质押的全部车辆,所得处置款项首先冲抵利息,超出部分冲抵本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索。
2、乙方违约的,丙方对借款本金、利息以及甲方为追索借款产生的所有费用提供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交通费等全部费用。
3、乙方如不能按期偿还利息,应当按照同期同类 市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复息。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发生纠纷应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时间:
借款合同范本 篇31
合同编号:
借款合同
出借人:
公民身份号码:
借款人:
公民身份号码:
借款人因 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第一条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小写):¥ 元,(大写):
元整。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 借款用途: ,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 %。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归还:
5.1 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5.2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额(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还款日为每月 日。
四、借款的发放
第六条 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发放条件并办妥相应借款及担保手续后,出借人在 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及现金交付方式支付给借款人,转账完成或借款人出具收条,即证明出借人已通过转账和现金支付方式成功交付借款。
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八条 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第九条 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 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一条 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所做的陈述、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如果借款人进行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资料,构成诈骗罪,出借人有权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 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十四条 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在不通知违约借款人的情况下,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措施:
(1)将借款人的违约情况提供给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相关单位;
(2)向媒体、居委会、村委会、用人单位等通报其不履行义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