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降水施工合同样本(精选5篇)
6、如果本工程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则乙方应当根据验收结果对本工程进行整改或修复。整改修复完毕之后,重新办理验收。具体办理流程按照上述第4项、第5项执行。
7、如果本工程通过了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或重新验收,则甲方、乙方共同签署竣工验收文件,竣工验收文件上应当写明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该日期即为本工程实际竣工日期。
8、如果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了竣工验收申请,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处理该竣工验收申请,或者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组织竣工验收,则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以日期在前者为准。
9、实际竣工日期超过本合同确定的竣工日期,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五、竣工结算
1、竣工结算报告: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当在 7日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四 份。
2、对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和竣工结算资料,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相关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
3、甲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在合同文件约定的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未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4、如果乙方未能根据本条款的规定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竣工结算资料,甲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补充提交;如果乙方在收到此类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仍未提交,甲方可直接按照其认为应当支付的竣工结算金额,向乙方开具竣工结算书。
十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施工,甲方有权暂扣相关部分工程款直至乙方返工符合质量要求,乙方自行承担返工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同时还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费用按实计算)。
2、若因乙方原因而导致工程工期延误,则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5%计算。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未能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或工程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让乙方完成该未能完成的工作,且工期不予顺延,同时还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费用按实计算)。
4、如果乙方未能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竣工结算资料,乙方须承担工期延误的责任,除承担按竣工结算金额20%的违约金外,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以上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6、本合同确定的开工日期,是指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中所载明的开工日期。在开工前,乙方必须根据工程所在地有关规定和惯例申请及办妥一切所须之手续并获得批准文件,如乙方因此而影响工程的开工,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1)乙方实际完成进度滞后于甲方审批的施工计划,经甲方要求整改后仍然存在滞后情况的。
(2)乙方工程施工严重违反施工规范,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安全隐患,经甲方要求整改后仍然未有改善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工程转包他人。
(4)乙方出现不服从不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及指令的情况。
十七、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和非法分包。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或义务,否则转让无效,并须承担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30%的违约金。乙方的任何转让行为均不改变本合同的司法管辖。
十八、通知:
乙方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通信地址为:“ ”。如有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按乙方通信地址寄出的文书、函件等,视为已送达乙方。如因乙方通信地址变化或乙方拒收等造成甲方寄送的文书、函件被拒收、退回的,仍然视为已经向乙方送达,由此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九、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当事人一方向本合同履行地(即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3)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二十、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织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合同附件
(1)承诺书
(2)工人进场要求
(3)签证程序
(4)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5)工程质量管理协议
二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交付竣工工程,工完款清,本合同即告终止。
二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三、补充协议规定
相关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认,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包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基坑降水施工合同样本 篇4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双方就水利施工要求,签订以下条例:
一、工程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图纸范围所有
1、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2、质量等级:
3、合同价款:
4、承包方式:
5、施工范围:执行《江苏省农田水利配套建筑物施工细则》。
6、图纸提供日期为合同签字当日,提供二套图纸。
二、质量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详图,施工要求及国
三、(水利部、建设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与上级
部门有关补充规定办法。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要认真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本工程预决算,水利工程按江苏省水利工程预决算定额(94动
态)及相关编制办法,建筑工程按江苏省综合定额编制。工程开工视工程规模预付 %工程款,施工期间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完工后付给合同价款的 %,经验收合格,结算后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一般责任:
(一)甲方工作
1、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责任为建设单位监理监督工作)。
2、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及完成时间。如征地、占地、拆迁、围堰、供电、通讯、交通道路等。并提供取土区,出土区及排水承区位置。
3、提供工程地质及水准点,施工平面布置。
4、组织设计交底。根据工地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布置,提供详细施工平面图。
5、现场的“三通一平”甲方负责所需物品的联系及提供有关资料。
6、协调处理地方关系。
7、办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证件、批发。
(二)乙方工作
1、任命工地负责人。
2、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3、应甲方要求提供施工图和进度计划。
4、定期提供季、月、旬进度统计报表。
5、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做好施工防护及工场清洁工作。
6、竣工后未交付前,保护好工程完好,清理施工现场。
六、质量与验收
1、乙方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验收并提供便利条件。
2、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甲方驻工地代表)检查验收,甲方驻工地代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检验确认合格认可后方可签证,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后,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的,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的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3、设备安装后,乙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
4、验收、试车合格,双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
5、验收、试车不合格,因施工不当造成,由乙方返工,因设计原因,甲方负责修改设计,并承担返工费用。
6、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等,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同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七、材料设备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