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系统安装合同(精选12篇)
4、甲方指定 ,身份证号 ,作为甲方的授权代表,负责本项目材料的交收,工程量结算、项目往来文件签署等与本项目的有关事宜;乙方指定 ,身份证号 ,作为乙方的授权代表,负责本项目材料的交收,工程量结算、项目往来文件签署等与本项目的有关事宜。授权代表一经指定不能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需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 贰份。本合同经双方授权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款,维保期满后自然失效。
甲方: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监控系统安装合同 篇8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编号: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部分设备及管线供货、管线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综合维保服务等。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维保。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30日历天。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起始日期。
2、如遇下列情况,须在事件发生2日内乙方提交顺延申请,经甲方代表签字同意,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逾期申请的视为放弃:
(1)在合同规定开工期前三天,甲方尚不能提供适合施工的条件及环境,影响乙方进场施工。
(2)在施工中因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拨付各种工程款项足以影响施工。
(4)因为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预估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最
终以双方签章确认的实际工程量结算)。
2、本合同价格为合同清单范围的含税总价包干,上述价格已包含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义务的一切对价,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保管费、维保费、税金等。
第四条、施工材料及管理
1、本工程合同清单所列含主材、设备、材料及工程施工辅材全部由乙方供应。乙方应确保其所采购的材料均为合格、全新且符合甲方要求的。
2、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含甲供)均应经过双方人员共同检查验收,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保管的设备在启用前,双方人员应随时检查设备和材料的保管情况,以保证设备的到位。乙方保管期间发生的设备和材料的损毁灭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已通过甲方审核的方案的要求及说明文件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委派代表的检查监督。
2、乙方应按工程进度节点,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安装工程量、材料使用量、设备合格证、相关施工图纸、隐蔽工程相片、完工相片、测试报告、系统验收报告、用户操作手册等,材料提供完备情况为工程验收项目之一。
3、系统安装完毕后,由双方共同组织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及产品所通过的国际标准指标进行验收,并在3天内通过测试,测试的方法将严格按照厂商提供的测试规范进行。测试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系统的技术资料和测试报告,测试报告将严格依照厂商的测试报告样本填写。按照技术资料和测试报告全部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验收报告由甲方、乙方及业主三方存档,至此视为合格。若未能按时通过测试,乙方应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甲方说明原因,同时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而需要返工的工程,责任属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则甲方应提交相关的书面报告给乙方,由乙方负责返工,并再次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5、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返工。在维保期内乙方不能及时修理时,甲方可请第三方人员进行修理,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报验前,乙方必须将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四份提交给甲方。
7、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且正常试运行1个月后,双方签署交验手续。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交付的设计方案、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设计的重大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于变更前3天办理设计变更议定单,设计变更在经双方议定并同意后,方可实施。
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1、双方共同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1)双方约定在甲方现场进行设备点验。在设备到达收货点后最迟2日内,按双方确认的设备清单及详细的技术参数,双方共同开箱对设备的数量及质量进行点验,经点验,设备的数量及质量与本合同设备清单全部相符时,双方代表签署点验单。同时乙方应开始对设备的安全负责。
(2)货物到达施工现场后至安装工程开始前,由乙方签领双方点验的设备并妥善保管。
(3)系统工程验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产品所通过的国际标准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代表签署“验收合格书”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2、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1)提供系统工程建设的基本工作环境,并负责给予乙方工作支持。
(2)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工程建设所需费用。
(3)指派专人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负责内部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3、乙方责任
(1)负责本合同系统的施工安装、调试、保证系统正常运转及相应培训和技术转移工作。
(2)乙方有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甲方完成系统建设方案。
(3)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合同预付款之日起,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工程进度要求和施工质量进行施工。
(4)乙方安装调试时发现现场环境不符合安装调试要求的,乙方应对现场环境进行整治使其符合设备安装调试的要求,整治费用和材料由乙方承担。现场环境整治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要求,不得偷工减料或使用劣质材料,当出现现场环境整治质量问题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整改或返工。
(5)安装调试时,乙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员。安装调试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登高安装调试人员)需有相关作业证书及资格,进行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切实保证安装调试中的人身、设备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与责任(包括第三方责任事故),导致甲方被追究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应向甲方支付为维权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交通费等费用。
(6)设备的放置场地由乙方负责,施工工具及器械由乙方自备;乙方应做到垃圾日日清理,并负责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7)乙方在基础施工中应事先确认开挖点安全,否则由此导致的水、电、煤气等管道破损由乙方负责。
(8)如因乙方设计不当造成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9)乙方负责工程中与其他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10)协助甲方做好整体项目的调试与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验收相关工程资料。
(11)建立良好的维护制度(期限壹年),维护期间项目出现问题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壹年内免费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12)因期限延误等原因造成甲方损失(以用户处罚金额为准)的由乙方承担,因甲方设备供应延误除外。
(13)不允许乙方将整体项目或项目的一部分进行外包,若甲方发现乙方将该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甲方将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将已收取甲方的费用全部退回,由此带来的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
(14)乙方应遵照甲方的项目实施管理规范施工,接受甲方的监控管理,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实时进行汇报(汇报对象及时间要求依照甲方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