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协议(通用33篇)
B. 乙方的责任
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对外付汇并准备相应进口报关文件并协助货运报关公司办理进口手续。
2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对外付汇货款后,将款项在三个工作日内汇出至甲方指定的国外发货人账户,银行手续费等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实报实销。对外付汇数额按照实际付汇之日中国中央银行外汇汇率结算并依据甲方预付款项多退少补实报实销。若因国家政策变化,银行汇率调整时,上述金额随外币与人民币汇率比价调整幅度而调整。乙方在未收到甲方对外付汇款项前无义务向国外发货人支付任何货款。
3 乙方收取进口合同总金额的1.0%(折合人民币)作为进口外贸代理费,此费用在货物进口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上。
4 乙方在货物报关进口前负责配合进口报关申报公司制作进口报关单据。
5 对外付汇费用、外贸代理费、商检费用、进口许可申报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代甲方与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及相关单位直接结算,并应向甲方提供由相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票据。待货物清关且甲方与乙方将全部代理费一次结清后,甲方可以立即提货。
6 甲方在对外付汇前应支付协议中货款总金额的80%款项到乙方制定账户内,乙方在上述款项到账后开始为甲方办理对外付汇申请手续。在乙方向甲方提交银行盖章的此票货物境外汇款申请书后,甲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货款总金额的20%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内。
乙方人民币账户信息如下:
请按如下汇款路径汇款:
收款人:
收款人开户行:
账号:
A/C:
甲方国外发货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户:
C. 其他
1 本协议生效后如果甲方要求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乙方将根据甲方提出的书面要求进行协商。
2 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至年月日。
4 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甲方(委托方)(盖章) :
授权代理人:
签名:
日期:
乙方(受托方)(盖章) :
授权代理人:
签名:
日期:
进口协议 篇10
协议号: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代理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进口项目事宜, 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之规定,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签订协议条款如下,以资信守。
一、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进口项目的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订和执行该项目进口合同。
二、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 项目。详细情况如下:
卖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商品名称及规格:
单价:
数量:
总价:
价格条款: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交货时间及运输方式:
制造商及原产地:
[如上述情况不足以详尽说明,可设附件]
三、 甲方义务:
1. 负责按规定办理
□进口证明, □进口登记表, □免税证明, □进口许可证, □进口所需的卫生或食品部门的有关文件, □ 。
2. 甲方对外所做的承诺或约定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承担有关责任。同时,负责确保所进商品和商品进价的真实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货通关时发生问题,其责任和直接损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托要求履行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都由甲方承担。
3.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于 年 月 日将货款总额的 %计人民币 元给付乙方;支付方式为 。
4. 甲方须在货到港前 个工作日内,将进口税款(关税、增值税)和乙方进口代理手续费(为合同总金额的 %)等款项给付乙方。如因款项未到,而造成滞报金、滞纳金及仓储费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货到15天后,甲方仍未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有权对所到货物行使留置权。
5. 信用证承付/通关提货(以先发生者为准)前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应付未付的货款(货款总额的 %)计人民币 元及银行费用计人民币 元等款项。甲方付清货款前,货物所有权归乙方。
[ 6.所进商品为法检商品,甲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四、 乙方义务:
1. 乙方负责按规定办理:
□进口证明, □进口登记表,□进口许可证等进口批文。
2. 乙方负责按本协议“二、”款内容对外签约,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4. 乙方负责办理购付汇和核销手续,汇率为付款当日银行卖出价。
5. 乙方负责按规定自理报关或委托经海关批准注册的报关行报关;如海关验货,乙方应在海关验货前 日内及时通知甲方。
6. 乙方负责按实际支出与甲方结算(多退少补),并向甲方开具结算单据。
五、 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如发现数量和质量问题,由甲方请有关部门出具商检证明并及时与乙方联系,由乙方对外提出索赔。甲乙双方须积极配合。国外供货商或保险公司赔付后,乙方立即将赔付金额拨付甲方。
六、 [对于甲方对外协商确定的、且须对外预付 %货款的合同,甲方应对外方资信情况负责,并承担乙方按合同规定对外预付货款的风险。]
七、 乙方依据本协议对外签订进口合同后,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进口合同内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并不增加乙方风险,且乙方和国外供货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而导致乙方不能履行对外的进口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八、 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偿付协议进口总额 %的违约金。 如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违约方应就其不足部分对守约方进行赔偿。
甲乙双方在此特别约定,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中其对乙方支付义务的任何规定,则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额,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等逾期未付金额万分之X(0.0X%)的违约金。
九、 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代理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本代理协议的管辖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