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协议(精选31篇)
技术服务协议 篇20
信息查询技术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就信息查询服务事宜,经与乙方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本单位业务发展需要,向乙方申请信息查询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向乙方支付信息查询技术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
二、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甲方查询所需信息,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将查询结果以文本形式送达甲方。
三、甲方对于获得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信息提供给第三方,如因此造成不良影响或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在使用信息时,不得妨害国家安全,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公章后生效,复印,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术服务协议 篇21
合同登记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含技术培训、技术中介)
项目名称:
委托人:
(甲方)
受托人
(乙方)
签订地点: 省(市) 市、县(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由技术合同登记处填写。
二、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属技术服务,此条款填写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和范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效益情况,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属技术培训,此条款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进度。
属技术中介,此条款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五、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它条件,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
六、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 划(/)表示。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技术服务(该项目属_____________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服务内容、形式和要求※
二、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注:本合同书标有※号的条款按填写说明填写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 履行。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 标准,采用
方式验收,由 出具服务或者培训项目验收证明。
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 。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缺陷的,乙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技术服务报酬、培训或者中介报酬,大写): 元。
(二)支付方式
①一次总付 元,时间:
②分期支付 元,时间:
元,时间:
③其它方式: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 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二)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 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采取仲裁或按司法程序解决。
(一)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双方约定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
委托人(甲方)
名称(或姓名)
(签章)
技术合同专用章
或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联系(经办人)
(签章)
住所
(通讯地址)
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受托人(乙方)
名称(或姓名)
(签章)
技术合同专用章
或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联系(经办人)
(签章)
住所
(通讯地址)
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印花税票粘贴处
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经办人: 技术合同登记处机关(专用章)
年 月 日
1
技术服务协议 篇2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告法》、《电影管理条例》及广发办字(20__)1519号文件精神,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如下条款:
一、基本条款
1. 影片名称:
2. 出品单位:
3. 使用范围:经电影数字中心注册管理的数字电影放映单位
4. 技术服务时间:本协议提供影片给电影数字中心的日期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需延长,双方可以书面形式续签协议。
二、结算方法
1. 乙方按场次向上述使用范围的数字电影放映单位出售影片放映权,每
场 元,其中乙方按每场 2元收取技术服务费,其余场次费用归甲方所有。
2. 乙方应于该片在数字电影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之日起,每季度向甲方结清相应场次的版权费。
三、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委托的影片须拥有《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且拥有该片著作权或发行权,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影片权利人。如乙方在制作和开展业务过程中发生牵扯第三方影片权利人投诉等事宜,由甲方出面解决并承担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影片宣传品,并在影片数字电影交易服务平台()上添加影片资料、发行档期及发行影片单场标价。
3. 甲方提供的影片,如果乙方未收到版权方提供给广电总局电影局的高清数字母版,甲方应派专人负责联络、提供该影片的高清数字母版。甲方提供的高清数字母版应与该片电影局审查通过的发行版一致;若不一致,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4. 甲方有权了解影片发行版的制作进度。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影片发行版制作,并负责审查影片的技术制作质量。如果制作影片发行版的高清数字母版是甲方提供的,乙方应在制作完成影片发行版后及时将影片的高清数字母版归还甲方。
2. 影片制作完成后,由乙方通知甲方将影片发布在数字电影交易服务平台,并在乙方信息网站()上对该片进行宣传。
3. 乙方保证维护影片版权,不得向本协议约定运营范围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出借、出租、出售、串映影片,不准侵权复制、转制本协议约定范围以外的其它载体。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乙方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相关文件实现技术服务,因国家政策调整,乙方有权调整技术服务内容,调整后须将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四、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甲、乙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协议,不得随意撤销、变更、修改或终止协议。如有违反,违约方要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影片发行期间如遇国家级有关部门对影片的修改、删剪、暂停发行、撤销发行等行政命令,甲、乙方双方均应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