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合同(精选11篇)
如果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以损害本项目的方式实现违约金。
十三、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导致双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合同责任。
但是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_____天之内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
按照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了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合同义务不能免除。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可能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影响。
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
十四、其它
1、为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及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有关违约交涉而需通知另一方时,通知方应采取书面形式,通知送达被通知方即_____生效。
2、如果一方欲改变通知地址,则应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3、如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并进入司法等争端解决程序,任何一方可以将生效判决提交给本市的联合征信机构。
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十五、争议解决
1、如果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当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该争议,友好协商解决期为争议发生后的_____天。
如果超过该协商期而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予以解决:
1.1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1.2向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十六、合同的生效、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签署和/或盖章后生效。
2、如果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是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2.1一方进入破产、解散、被依法关闭、撤销或已进入清算阶段;
2.2一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不能支付到期债务;
2.3出现了合同规定的或法定解除事由。
除本合同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发生上述情况,将被视作违约,另一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规定,追究该方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于双方各自履行了合同的全部义务,包括本信息系统的保修期结束和甲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终止。
4、本合同一经签署,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
本合同所列的附件及需求说明书、系统设计书、检测标准等文件,经双方签字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它任何口头或未包含在本合同内的或未依据本合同制定的书面文件均不对双方发生拘束力。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变更、补充或修改,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5.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署人:签署人:
开户行:开户行: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补充条款:
1.
2.
3.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合同 篇9
鉴于甲方有意为其公司_________(财务、企业经营管理等)业务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所需的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系统。甲乙双方特依据《民法典》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1.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等词除另有指明外,均指本合同项下由甲方投资,乙方承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2.里程碑是指乙方在计算机信息化系统集成中,在技术上和项目过程中相对独立的阶段性工作。
3.商业秘密是指甲、乙双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和技术资料等,或由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4.工作日是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工作日,未指明为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
5.规格是指在技术或其它开发任务上所设定的关于硬件和软件的技术标准、规范。
二、甲方所需信息系统及原有信息系统
1.甲方所需信息系统描述甲方为其_________(公司经营的业务)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该系统处理的业务对象为_________(财务、人力资源管理、业务交易数据处理等);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其要求、主要功能和目标为_________。
2.甲方原有信息系统描述甲方原有的系统_________(技术设备名称)_________(计算机信息系统名称)为_________(财务、客户资源管理、仓储管理等),其主要功能是_________。乙方将按照甲方要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系统中已有的设备和相关软件,对原有系统进行集成,向甲方提供其要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已有系统的设备和软件见附件_________(其中注明:选用的设备与软件,未注明的设备与软件在建立的系统中不予利用,或由甲方自行处理)。甲方保证对选用的设备与软件有继续使用和/或升级的权利。(注:如甲方无原有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将建立的信息系统与甲方原有计算机系统是互相独立的,则本条可免填写)
三、乙方所提供/代购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乙方将依据甲方的需求,并根据甲方业务的描述情况向甲方提供以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1.硬件系统:乙方所提供/代购的硬件系统设备为_________(生产厂商)所生产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要求。该硬件设备的技术标准、规格、数量、价格和交付日期等见附件_________。
2.软件系统:
2.1 乙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__(系统名称)。其中
(1)属于第三方的软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属于乙方所拥有的软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第三人开发的软件为_____________。
2.2 集成的软件系统分为_________个子系统,包括_________子系统、_________子系统和_________子系统,与 _________(甲方原有系统)共同构成本合同所规定的软件系统集成。该软件集成系统的主要功能为_________。该软件集成系统的名称、功能、等级、规格、版本、价格等相关情况见附件_________。
3.集成范围
3.1
(1)以上条款所约定的硬件和软件;
(2)前款所描述的甲方原有计算机信息系统;
(3)前款所描述的甲方业务流程及相关功能。
3.2 乙方在集成甲方原有计算机系统时,除甲方明确表示需依照合同由乙方升级且可以不予保留其原有功能之外,乙方不得由于集成了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而损坏其原有功能。(本款供选择)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合同 篇10
目录
一、合同标的
二、合同工期
三、价格与付款方式
四、系统验收
五、保密与非竞争
六、项目培训与服务
七、系统保证和维护
八、违约与赔偿责任
九、不可抗力
十、争议解决
十一、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开发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