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开发合同锦集(通用34篇)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2.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_________;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_________。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_________。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
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
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_________。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甲、乙、双)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_________;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_________;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_________;
(4)_________。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_________。 双方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六条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
第三人。
第十七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