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软件开发合同(通用34篇)
(4)乙方应派遣身体健康、有工作经验和相应技能的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提供开发实施、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维护及培训等技术服务,该技术服务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5)如果甲方发现乙方交付的软件产品有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甲方要求时,乙方应负责无偿地排除缺陷、替换或更换所交付的软件产品。因乙方交付的软件产品存在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工作障碍的,乙方应承当相应的责任。
(6)在售后服务期内,乙方应负责免费向甲方提供与软件有关新的或改进的运行经验、技术开发和安全方面的所有资料及信息,且负责对本合同项下的软件进行免费更新、升级。
(7)乙方保证其所交付软件产品及服务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任何第三方就乙方交付的软件产品及服务向甲方提起侵权索赔,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承诺所提供的软件产品不含有任何安全隐患,并在软件使用期内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消除安全隐患、退款、赔偿损失等)。发生任何由于软件产品安全引起的事故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及相关用户因此所发生的损失。
八、验收
1.乙方向甲方交付所开发的软件产品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限为2个月,如果在试运行期间,如发现软件产品有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甲方要求时,乙方有责任对其进行修改和更正。同时试运行期依据上述修改、更正期间进行相应顺延。
2.试运行期届满,在甲方可正常使用乙方所交付的软件产品,且乙方向甲方提交软件设计文件后(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计划及管理变更日志、需求规格说明书、软件设计文档、软件架构文档、软件系统设计、软件安装前测试方案、测试计划、模块设计、模块组织、模块流程及模块间接口设计等,同时应提交软件开发各阶段文件及软件全部源代码),甲方与乙方共同签署两份软件验收合格证书,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3.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更正和修改,乙方更正、修改后必须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九、售后服务支持
1.在验收合格后,乙方对所开发的应用系统提供一年免费的售后服务。
2.在售后服务期的前两周,乙方协同甲方使用该软件。
3.售后服务内容包括软件缺陷、故障等,用户因工作需要要求对部分功能作小范围改动时,乙方应免费给予完成。
4.在售后服务期内,乙方保证在出现应用系统故障时应及时、积极响应,遇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
十、培训
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软件产品后,负责为甲方的管理员提供软件操作指导和培训。
十一、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保证本软件产品的所有技术信息和资料,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十二、不可抗力
1.如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台风、战争和其他双方都认为的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按期履行合同。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合同执行的时间做相应延期。
2.受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话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14天内尽快用传真和挂号信将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3.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阻方应尽快用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关于不可抗力形势的解除并以挂号信加以确认,并继续履行合同。
4.如果不可抗力阻碍合同的履行超过180天,双方就合同的进一步履行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十三、争议的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提请仲裁。
2.仲裁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3.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仲裁结果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4.仲裁地点为合同签订所在地。
十四、其它事项
1.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2.合同签订地点:。
3.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二份。
5.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乙方:(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甲方:
技术软件开发合同 篇9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乙方(开发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目 录
一、定义
二、开发软件描述
三、软件开发
四、交付、领受与验收
五、知识产权和使用权
六、维护和培训
七、价格与付款方式
八、保证与责任
九、保密
十、违约与赔偿责任
十一、项目变更
十二、其它
十三、争议解决
十四、合同的生效、解除
补充条款
附件
鉴于甲方有意委托乙方开发用于 (财务、经营管理等业务)的计算机信息化系统软件,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软件”包括“软件系统”,除另有指明外,指描述于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中的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所开发和提供的当前和将来的软件版本,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开发和提供的软件版本和相关的文件。
2.“可交付件”指附件 中指定的由乙方所交付的软件,包括源代码、安装盘、技术文档、用户指南、操作手册、安装指南和测试报告等。
3.“交付” 指乙方在双方规定的日期内交付约定开发的软件的行为。但是乙方完成交付行为,并不意味着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项下所规定的所有义务。
4.“规格”是指在技术或其他开发任务上所设定的技术标准、规范。
5.“里程碑”是指附件_________中所规定的由乙方在本软件开发过程中阶段性完成的,并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部分软件或模块。
6.“源代码”指用于该软件的源代码。其必须可为熟练的程序员理解和使用,可打印以及被机器阅读或具备其他合理而必要的形式,包括对该软件的评估、测试或其它技术文件。
7.“商业秘密”指甲、乙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等,或由甲、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8.“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工作日,未指明为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
二、开发软件描述
1.本软件是甲方为_________(经营的业务)而开发的软件。该软件处理的对象是甲方的_________(财务、人力资源管理、业务交易数据处理、游戏软件等);该软件的主要功能目标为_________。
2.甲方原有信息系统描述(开发软件在甲方原系统中运行选择本条)甲方原有的相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为_________,其主要功能是_________。乙方将结合甲方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软件开发,使开发软件的功能同现有系统中已有的设备和相关软件相匹配。已有系统的设备和软件见附件_________。
3.软件系统
3.1 乙方所开发的软件系统为_________(系统名称);其中:(1)属于第三方的软件为_________;(2)属于乙方所拥有的软件为_________;(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为_________;(4)乙方可以委托具有相应开发能力的第三方开发的软件为_________。
3.2 乙方为甲方开发的软件系统分为_________个子系统,包括_________子系统_________子系统和_________子统,与_________(甲方原有系统)共同构成本合同所规定的软件系统。该软件所构建的系统的主要功能为_________。该软件系统的名称、里程碑、模块、功能、规格、版本、价格、检测标准等相关情况见附件_________。
4.软件开发的目标软件整体功能符合甲方所描述的_________(经营、管理等)系统的要求,应达到_________(正确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开放性、实用性等)的技术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