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引进合同范文汇总(精选35篇)
9.4.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9.3条规定的时间交付资料:则乙方应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罚款:迟交____至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迟交超过_____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____%
9.5.若发生
9.4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数不超过________(币种)(大写)。
9.6.乙方支付给甲方的
9.4中规定的罚款,应以迟交的整周数进行计算。
9.7.乙方支付给甲方罚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的义务。
9.8.按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9.8.1.若考核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必须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_______%的利息。
9.8.2.如果根据
9.8.1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十章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10.1.乙方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技术的合法拥有者,或者保证自己有权转让或者许可该项技术。甲方使用转让或者许可的技术生产或者销售产品如被第三方指控侵权,应当由乙方负责应诉;如被第三方指控的侵权成立,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0.2.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10.3.在合同期限内双方就履行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者透露和公布双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或商业情报。
第十一章税费
11.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中国以外的应由乙方承担。
11.2.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的规定纳税,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仲裁
12.1.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在不能解决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12.2.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或仲裁也可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进行,并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按仲裁的程序进行仲裁,或另选第三国)
12.3.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照执行。
12.4.仲裁费由败诉一方负担。
12.5.在仲裁过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应由双方继续执行。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13.1.若签约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或地震等所引起的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超出双方各自控制范围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3.2.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________天内以航空挂号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13.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_______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并经中国政府机关注册的生效。
14.2.本合同用________文和中文书写各四份,________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执中、文本各二份。
14.3.本合同从合同生效(或签字)之日起____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即自动失效。
14.3.1.合同期满前________个月之前的任何时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进行合同延期的谈判,届时签订合同延期的专门条款。
14.4.合同终止前,任何合同项下发生的末清理的赊欠和债务将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合同的终止并不能解除债务赊欠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
14.5.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6.合同签字前双方之间的所有来往通信文电,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4.7.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并报原中国政府注册机关再注册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文件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4.8.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通信应以________国文书写一式二份。
第十五章法定地址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技术引进合同范文汇总 篇3
第一条 甲方为转让方(写明甲方的基本情况);乙方为受让方(写明乙方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 甲方转让技术的内容
(写明转让技术的名称、范围、技术指标及技术资料等技术条件。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技术对象、目标、内容、工艺过程、工艺要求技术参数、技术资料等。)
第三条 技术转让方式(是独家转让还是普通许可,要在合同中订明)
第四条 价格及支付条款(要写明价格条件,用何种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在什么阶段支付等内容)
第五条 技术验收条款(要写明技术验收包括技术资料的验收和产品考核验收。通常要规定验收的时间、地点、次数、人员标准和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 技术及其权利保证条款(写明该技术的各种指标和先进程度,对涉及到专利权等技术权利要作出相应的承诺,以确保引进的技术不发生权益纠纷。)
第七条 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条款(写明技术培训的内容,通常包括培训的人数、专业、时间和期限,培训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技术服务通常包括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的专业、人数、级别和工作时间等。)
第八条 技术保密条款(应明确技术保密范围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过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条 受让方权利条款(写明受让方对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销售权及出口的规定、权利行使的范围和条件等内容。)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责条件(不可抗力条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围,后果,处理及免责范围。不可抗力一般应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为两类,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须对这些问题加以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条款(包括违约构成、违约补救、索赔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依据中国的法律裁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争议。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终止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写明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两种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为准。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说明
技术引进合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受方)为引进技术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供方)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签订技术引进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要列明合同的基本情况,包括合同名称、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住所(或法定地址)、国籍、签订时间和地点。合同名称要能够确切地反映出该合同的性质、特点和内容,便于人们对整个合同进行了解。当事人名称(或姓名)要与实际承担合同权利义务的单位或个人相一致,是我方与外方某一总公司的子公司签订时更应注意此问题。当事人法定地址(或住所)、签约的地点往往成为交付技术资料的地点,还可能成为合同发生争议进行仲裁或诉讼的仲裁地点或法律诉讼地点,因此应该明确、具体。
(2)要界定合同中所使用的关键词语的含义。合同中所使用的关键词语,可用定义条款加以说明。技术引进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所属国家不同、语言不同、法律不同,为防止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分歧,有必要对那些容易混淆的词语,如专有技术、技术资料、质量标准、净销售额、技术改进等用定义的方式加以明确和具体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