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精选33篇)
4.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6.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支付元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元
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支付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算工程尾款。
8.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8.4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9.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9.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1.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1.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份。
11.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____________(签字)承包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 篇14
业主(甲方) 身份证号码:
装修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装饰工程地点:
2、装饰施工内容及要求以工程报价表所签订的实际内容为准。
3、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精装(房主拎包入住)
4、工程期限:开工日期:20年月日,竣工日期:20年月日。
5、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储藏室、家具、电器,清洁工程,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关于搬运工程的补充约定: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
6、出现以下情形经发包方人确认,工程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因素; (3) 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其他情况。
7、如因项目变更经双方协商,工程相应调整。
8、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大写):壹拾玖万陆仟玖佰陆拾陆元整 (小写)¥:196966.00元正,所含施工内容以预算书及本合同约定为准,口头约定不奏效(如有添加、修改、删除内容以书面签字为准)。
(2)付款方式:开工五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款,计人民币大写:拾万 元整(小写):100000.00 元;装修内容全部装修完工,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甲方三日内付清工程尾款计人民币大写:玖万陆仟玖佰陆拾陆元整(小写):96966.00 元。乙方交付工程场地给甲方同时开正式收款凭据,如果甲方要求提供正式发票则按照实际所产生的税费另行计算,此费用不含在合同造价内。
(3)付款账号: 62220xx(xx银行支行)
9、施工安全:
(1) 由于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图纸、工艺质量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其责任由图纸提供方负责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2)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0、工程质量、验收及结算
(1) 甲、乙双方应按以下几个阶段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工程验收单:(1)水电敷设;(2)瓦工砌帖;(3)木工制作;(4)漆工刷涂;(5)竣工验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电话验收通知5日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行确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实际竣工时间为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因延期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11、工程保修:
在正常作用条件下,工程保修期:水电两年,表面装修、造型为两年,饰物部分以厂家保修期为准,简单装修六个月。
12、对甲方的规定:
(1) 甲方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房产管理部门申报登记,并负责办理开工证。
(2) 甲方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书,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取保护措施。
(3)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施工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4)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未经有权部门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5)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后,甲方仍坚持使用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和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甲方承担,工程相应顺延。
(6) 甲方要求按合同约定的工程提前竣工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支付相应费用。
(7)此合同签订后如果出现违约按照定金作为违约金,没有付首付签订合同不履行者按照800元劳务杂项支出费作为违约金(适用于甲乙双方)。
13、乙方的规定:
(1)乙方不得将工程转让给第三方施工。
(2)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