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装修合同书(通用33篇)
4.室内所有管线节门、接口周围需留有100mm以上距离,并必须按规定预留长、宽不小于400mm的检查口,便于日后维修检查。
5.不得擅自封包燃气管道。
6.安装燃气热水器必须采用强排式,且其排气管不得超出外墙10cm,不得排入烟道或者管井。
7.卫生间、厨房间墙体改动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重新做防水。
第三条 配电、弱电信号设施装修
1.配电系统布局必须按审批方案、图纸施工,负责此项工作的施工人员必须有劳动局核发的电工操作证(特种工种证明复印件在物业管理公司备案)。
2.严禁破坏室内原设计配线回路,严禁强电、弱电线路直埋,必须按施工规范穿线铺设,如有违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不得擅自增改原设计配电控制和计量仪表,隐蔽施工部分:照明、插座、空调插座必须按原设计负荷单路控制施工。
4.严禁拆改原设计电视、对讲、通讯网络布线,如擅自改动,造成不良后果自负。
5.浴室安装浴霸必须从插座重新引线,不能使用原预留灯线。房间内不得使用超过原设计负荷的电器。
第四条 楼宇外观装修
1.严禁拆改外窗、防火窗、阳台,不得擅自加装护栏。
2.严禁在户门以外公共区域平台违章搭建或者悬挂其他物品。违者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其无条件拆除,损失自负。
3.空调室外机必须按指定位置安装,冷凝水排放管须接入空调冷凝水管或者靠墙固定在外窗一侧。
第五条 装饰施工现场
1.装饰材料搬运:乙方须提前申请电梯使用时间,按计划安排时间搬运,切勿损坏电梯、公共区域墙壁、楼梯间墙壁等公共设施设备。搬运建筑材料必须封装不漏,搬运完毕须将搬运路线及时清扫干净。
2.装修垃圾清运: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规定,按指定时间将封闭袋装垃圾运至指定地点,随时清扫门前杂物。严禁在公共区域堆放建筑材料、装修垃圾,严禁将杂物、油漆倒入下水管线。
3.施工人员:乙方施工人员须衣着整齐,佩带通行标志,按指定通道进入;严禁在本小区非工作区域闲逛,不得损坏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及他人财务;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保持公共区域墙壁、楼道墙壁的整洁。
4.装修施工时间:
1)工作时间:8:00--12:00,14:00--18:00其它时间严禁施工人员进入或者滞留在小区内,严禁施工人员在本小区内留宿。
2)机械设备作业时间:8:00--11:30,14:30--18:00,其它时间为静音作业时间,严禁施工扰民。(周六、日静音作业)
5.消防安全:每户装修施工现场必须配置两个5公斤灭火器,工作现场禁止吸烟。乙方必须遵守各项安全防火规定,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安全防火责任书。
五、 装修竣工验收
装修完成后,乙方须提前通知甲方约定时间,甲方自接到乙方正式验收申请5个工作日内,由工程部、业主、装修公司负责人及装修施工相关技术人员共同验收。验收不合格项目由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合格。因整改造成的各项损失费用,均由施工方承担。
六、 其它
第一条 乙方在此保证:因其装修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如造成房屋结构、布局、外装修的损坏,房产毗邻房屋的损坏或者他人人身安全或者财产的损失,房屋渗漏而对四邻造成的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因此后果而产生的一切事宜如诉讼、仲裁的均由乙方自费处理。
第二条 如因乙方装修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失,而引起他人向甲方索赔时,乙方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签约方:
甲方: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家庭装修合同书 篇3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单位: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总价款:250000元,大写(人民币):两万伍仟元整。
1.5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6工程内容 (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第二条施工单位资格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条材料供应
3.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3.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四条工程质量
4.1本工程执行国家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300-20xx《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27-2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BJ01-26-96《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 、GB50222-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354-20xx《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16-20xx《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4.2本工程由甲方设计施工方案。
4.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4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地方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工程验收
5.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工程验收单);
5.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三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工程验收单)。在合同结清工程款后,办理移交手续(见附表:工程结算单);
5.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甲方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工程保修单)。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6.1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3日至5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0%的工程款,金额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2)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2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金额7500元(大写七千五百元整);
(3)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金额7500元(大写七千五百元整)。
(4)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0%的工程款,金额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6.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6.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6.4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20%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七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