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装修合同书(通用33篇)
7. 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 关于工期
1. 工程期限____________ 天,开工日期 年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 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 因为如下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遭遇严重影响施工的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天灾、战争、暴乱等不可抗力的;
(2)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因与甲方和乙方无关的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第三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地(小)区的管理机构和隔壁邻居的无理行为;
(4)经甲方同意的属新材料或新工艺采用而导致的工期拖延或试验时间浪费;
(5)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关于材料供应和保管
1. 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提供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方当事人验收签字确认。
2. 对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有提供方承担。
3. 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第七条 关于质量和验收
1. 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20__)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甲、乙方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验收的,工期应予顺延。
3. 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4.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验收通知后 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5. 验收时,工程项目合格率达到____________ %时(以上程价款比例为准),其他不合格项目(不包括工程项目未完成或成品程序未完成的项目)的维修或返工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立,甲方对此应予以确认。
6. 乙方承诺自竣工日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 年。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对个别的工程项目或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7. 甲乙两方约定的其他保修或免保修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8. 工程未验收的,甲方不得先行使用。
第八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
家庭装修合同书 篇12
甲方(委托方):
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家庭住址:
装修地址:
乙方(受委托方):
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家庭住址:
经甲乙双方协定,签定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住宅户型: 室厅
2、施工总面积:
3、委托方式:
(1) 包工包料:
其中:木地板由甲方购买,其品牌价格,,质量由甲方签字认可。
(2) 部分包工包料:
(3)工程工期 天(不含返修及甲方原因)。
(4)工程总造价: 元(大写: )。
第二条 付款方式
1、甲方分四期向乙方付款:
第一期:签订合同之日付工程总造价的15%,计人民币 元,用作备料款和人
第二期:水电工程完工验收后,付工程款的50%,计人民币 元,用作备料款
第三期:木制工程结构主体完工之后,付工程款的30%,计人民币 元,
第四期:竣工验收之后,付工程款的5%,计人民币 元。
1、如果甲方没有及时交纳二期或三期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或解除合
2、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增工程项目,必须先变增工程款损失费。
第三条工程质量
1、工程内容见施工图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见附件一)。
2、甲方自备主要材料及设备清单(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对各自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承担责任。为了确保工程用料质量,乙方在选点材料商采购材料,如有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如甲方自选定材料商,在工程施工中和工程完工后,如有因材料质量引发的质量问题,均由甲方负责(含更换材料费用及维修人工费用)。
3、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由乙方全面负责。
4、甲方付清尾款后,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卡,工程进行入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之日起壹年,乙方负责对该工程的非人为损坏进行保修,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超质保期工程维修,由甲方自已付费,乙方派员维修。
6、工程质量按武汉市装饰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
7、工程竣工后,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在十日内无故不验收,或末办理移交,强行入住或单独更换门锁,该工程视为验收合格,并且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工作内容
1、甲方的工作
(1) 及时办理项目变更及工程验收手续。
(2) 负责办理施工手续及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的审批手续及图纸,不得要
(3) 全部腾空(或部分腾出)房屋,对室内留存的家具及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同时列出
(4) 及时提供合格的自备等。
(5) 提供施工所需要水电并负担施工期间的水电费,负责协调与物业管理部门及邻里关系,
(6) 甲方及甲方亲友如对工程及对乙方有意见均须通过甲方代表(或合同委托人)与乙方
(7) 乙方协助甲方与有关部门协调,做好现场治安、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甲方承担相应
(8) 工程未移交甲方前,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行强行搬或使用,或更换门锁,如不听乙方劝
2乙方的工作
(1) 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严密组织,确保工期。
(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或工艺说明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3) 妥善保护甲方留存在施工现场的家具、陈设以及施工周围的建筑物、设备管线等。
(4) 做好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工作,处理好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不行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出现意外损失,在无法
(7)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在甲方付清尾款的前提下,,负责督促施工队退出现场,提出工程
(8) 认真听取甲方意见,对甲方所提出的问题,必须在内24小时内予以答复。
第五条项目变更
1项目增减:乙方施工期间,甲方提出修改设计或增减速工程项目时,应事先在继工序前三天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订项目变更单并交付新增加的工程价款后方肥进行该项目施工,工期随增加项目量按变更单上所规定的时间顺延。甲方未办妥变更手续,乙方不予受理,按原订合同内容继续施工直至完工。凡甲方直接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
2材料变更:合同确定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 负责弥补。
(1) 对乙方已购回的材料,甲方除支付双向运费外并按材料的20%支付损失等。
(2) 对乙方定制的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甲方应按原价赔偿乙方。
(3) 对于乙方所供材料下合同附件规定的材料等级规格及质量标准不相符的,甲方有权令
(4) 甲方自购材料或甲方指定材料商处购买的材料如出现质量问题均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工期延续
1、甲方要求比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订工期变更协议。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份内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对乙方造成误工的应支付误工费。
3、因乙方责任,未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不得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