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业务经理劳动合同(通用24篇)
(3)所签意向合同中的业务量只能作为一个月考核的临时依据,在两个月内该意向合同未实现正签项目合同,该意向合同中的业务量无效,对所考核的月份重新考核。
4、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12个月时间段,乙方及其销售直接下级实完成的业务量每月平均达到40万元,则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基本工资按20__元/月计取,岗位补助按20__元/月计取,少发放的工资在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满12个月之日发放。
5、乙方在本单位的连续工龄每满一年,月工龄工资200元,月工龄工资最高不超过1200元。
6、假期工资按公司《工作制度》实行。
7、业绩工资。
(1)客户一次性现金购买产品,销售人员业绩工资计付。
产品销售价格(总金额)等于产品供应商报送的价格(总金额),其业绩工资总额为产品销售总金额的5%.
产品销售价格(总金额)低于产品供应商报送的价格(总金额),其业绩工资计取比例按相差的等比例下浮。
产品销售价格(总金额)高于产品供应商报送的价格(总金额),其超过部分的业绩工资,按所超过部分的50%计取。
④ 本项业绩工资在客户付款后的当月工资中发放。
(2)销售人员承揽项目(分期付款、合同能源管理)业绩工资计付。
正签项目合同价格(总金额)等于项目承接方报送的价格(总金额),业绩工资总额为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
正签项目合同价格(总金额)低于项目承接方报送的价格(总金额),其业绩工资计取比例按相差的等比例下浮。
正签项目合同价格(总金额)高于项目承接方报送的价格(总金额),其超过部分的业绩工资,按所超过部分的50%计取。
④ 本项业绩工资按项目方付款的等比例,在当月工资中发放。
(3)销售人员对本人直接组织的销售团队的业绩工资计付。
本人直接组织的销售团队中的人员,与公司签订了全职或兼职劳动合同的,享受基本工资待遇,否则不能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本人与本人直接组织的销售团队中的人员自然构成"首问上级"与"直接下级"的关系(直接下级须与公司签订了全职或兼职劳动合同)。直接下级的首问上级固定为1人,以直接下级的"入职登记表"所确认的首问上级为准。
首问上级的直接下级可自行发展下级成为首问上级。首问上级组织的直接下级达到5人,且所组织的销售团队(限本人及其销售直接下级)月销售业务量达到40万元,自然成为全职区域销售经理,享受全职区域销售经理待遇。
④ 首问上级享受直接下级的业绩工资,只按直接下级所得业绩工资的15%计取(不按直接下级所完成的业务量计取)。首问上级享受每个直接下级的业绩工资,累计总额为10万元止。
⑤ 首问上级所享受的直接下级的业绩工资,与直接下级的业绩工资同时发放。
(4)全职工作人员的业绩工资,按下表规定上浮:
8、销售业务费用处理
(1)销售人员开展销售业务,正签合同前的差旅费、招待费等其他业务费用包含在业绩工资中。销售人员呈报的项目经公司确认后,公司可垫付项目前期费用(含招待费、差旅费、借支及其他相关费用)。由公司垫付的前期费用,不超过该项目总金额的0.3%. 公司垫付的前期费用在首次支付本项业绩工资时扣回。
(2)由公司垫付了前期费用(含招待费、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而未成功的项目,公司所垫付的前期费用(不含借支)由公司和项目承揽人各负责50%,项目承揽人应负责的50%,从基本工资中扣回。借支由借款人偿还。
(3)销售人员开展项目正签合同后的项目服务工作,省级销售经理及以上职位人员开展销售工作,按规定凭票报销差旅费,享受出差补助。
六、薪资发放
1、乙方工作月的当月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在下一个月的20日发放。
2、假期工资的发放办法,按公司《工作制度》实行。
3、销售业绩工资的发放办法,按本合同规定实行。
4、月岗位工资与乙方工作情况挂钩,按本合同规定实行。
5、乙方经批准离职的当月工资,计算到甲方书面确定的乙方离职之日止,离职当月的工资在下一个月的20日发放。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为乙方办理从乙方在甲方试用期满后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下一个月起至离职之日的上一个月止期间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五险费用的个人缴纳部分,甲方依照国家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① 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待遇。
② 月绩效奖。
③ 年终绩效奖。
八、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乙方应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4、甲方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女职工特殊保护政策。
九、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职业技能。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3、乙方在合同期内或解除合同后均不得将属于甲方商业秘密的内容向第三者泄密,但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有关机关报送、接受查询除外。如有泄密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十、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按下列规定实行。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①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③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 本合同未解除前受雇于其它单位或者个人的;
⑤ 将开展的本公司业务转移给其它单位或者个人的;
⑥ 将开展的本公司业务据为己有的;
⑦ 乙方未经请假批准,连续5个工作日,甲方办公电话或相关负责人移动电话联系不上乙方的;
⑧ 合同期未满未经书面报告批准,擅自离职的;
⑨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①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①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②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① 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②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③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④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在合同期内解除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可签订兼职协议,乙方按甲方的《兼职人员业绩工资计付规定》享受业绩工资。
5、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6、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7、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不影响乙方按甲方的《工作人员业绩工资计付的规定》所应享受的业绩工资。
十一、特别协定与合同担保
1、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特别提出的防止利用甲方经营模式、资信等导致或参与同业竞争的从业约束条件:(1)乙方不论何种原因离开甲方,乙方自离开甲方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到与甲方经营有同种项目的企业从业;(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商业机密谋求私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直至诉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