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专利技术合同(通用32篇)
9.1.3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9.1.4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超过一百二十天。
第十章保密
10.1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专有技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0.2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10.3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0.3.1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
10.3.2可以证明该技术在泄露时自己就拥有,并不是以前从对方直接或间接获得的;10.3.3任何一方从第三方处合法获得的。
第十一章改进与回授
11.1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对本专有技术有所改进,甲方应免费将该改进许可乙方非独占性使用。
11.2乙方有权对本专有技术予以改进,此类任何改进的独占权利属于乙方所有。乙方应将其改进通知甲方并免费回授给甲方非独占性使用。
11.3双方有义务对专有技术的改进予以保密。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无权将在另一方技术改进基础上的分售许可证授予第三方。
第十二章税费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中国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甲方国家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逃所得税的协定而向甲方课征的各项税费均由甲方支付。乙方依据本国的税法有义务对根据本合同而应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税费并代向税务机关缴纳,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关于上述税款税收单据后,乙方应毫不迟延地转交给甲方。
12.3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13.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
13.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13.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第十四章仲裁
14.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第十五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的当局申请批准。双方应尽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签字后30天内获得各自国家当局的批准,各方应立即将批准日期书面通知对方。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_________年。
15.3本合同期满时,合同项下的任何未了的债权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
15.4未经另一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和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5.5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合同正文内容优先。
15.6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7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涉及重要事项的传真应随后立即以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确认。
15.8本合同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二份。
15.9甲方应以最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零部件、原材料和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标准件,双方应适时就此签署一份独立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专利技术合同 篇11
中国________(以下简称“接受方”)为一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为另一方:
鉴于许可方是______________技术的专利持有者;
鉴于许可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_____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权接受方;
鉴于接受方希望利用许可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 义
1.1 "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_____年_____ 月____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______。
1.2 "许可方”是指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接受方”是指中国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4 "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产品。
1.5 "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_____省______市, 名叫______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7 "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
1.8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条 合同范围
2.1 接受方同意从许可方取得,许可方同意向接受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二。
2.2 许可方授予接受方在中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 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2.3 许可方负责向接受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一。
2.4 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接受方需要许可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许可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接受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5 许可方同意接受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用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许可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
第三条 合同价格
3.1 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3 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_____%,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3.4 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接受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许可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3.5 许可方如需查核接受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接受方根据第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接受方,具体的查帐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条 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接受方将通知_________银行(此处为接受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银行(此处为许可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许可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4.2 许可方在收到接受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接受方在收到许可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许可方;
a.提成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3 按本合同规定,许可方应支付的预提税和需要向接受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接受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资料的交付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