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承包合同范本(精选31篇)
4.2、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条款,并按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4.3乙方对烟酒店的水、电、装修及房屋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后施工,且不得破坏原有的主体结构。
4.4甲乙双方共同办理乙方承包营业的相关手续。任何一方均应尽力协助对方。
5.1甲乙双方同意对现有场所进行重新装修。重新装修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2乙方负责全面经营,自负盈亏,按时向甲方支付承包费及其它约定费用。
5.3乙方负责承担经营范围内的水、电、煤气和所使用的设施,设备年检和保养及其他相关所有费用。
5.4乙方负责烟酒店的经营,人员的配置管理,并对经营中所有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消防,卫生,税务等事项全权负责。
5.5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不得以其他方式交与他人经营,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5.6乙方得审查甲方的《房屋租赁合同》,对甲方与第三方的约定须承认和遵守。
5.7乙方在经营期间与所属人员及顾客发生纠纷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8由于第三方房屋租赁费用的调整,由甲方通知乙方予以变更,其费用加(减)入上缴利润总额,并分配到每次上缴利润中。
第六条:双方承诺
6.1甲方在乙方取得承包经营权后不得参与入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
6.2乙方在承包经营中,对外进行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和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约。
7.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的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合同,在新的书面合同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7.2乙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烟酒店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 贰 个上缴利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指标,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
7.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乙方无法经营下去,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7.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7.5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甲乙双方的权力,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7.6合同期满,乙方有意续约,以当时市场价格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约优先权。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乙方如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上交利润的,超出时间从每天按未付金额的5‰(大写:千分之五)向甲方交纳滞纳金,如超出一个月,乙方仍未付清欠款的,则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欠款。
8.2乙方如不按本合同条款规定按时付清其他各项款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和承担。
8.3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合同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本合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行对方谅解的情况下,则属违约,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第九条:争议解决
9.1甲乙双方如有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烟酒店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3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1、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
2、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20xx年九月一日 日期:20xx年九月一日 签订地点:拉萨市城关区。
经营承包合同范本 篇21
甲方:一农场水产科
乙方:
为了发展农场经济,加强渔业开发及合理利用,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我国《渔业法》、《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 鱼塘承包给乙方,面积为 亩。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日止。
(三)第一年承包费订为 元 ,第二年承包费在上一年承包费基础上递增5%,依次类推至第年,并在今后承包期内每年8月20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费,如不按期上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承包鱼塘的所有权归一农场,乙方享有管理、使用、投资经营、捕捞收益权,但在承包期内不得出卖、出租或转让,若乙方确实无力经营时,须甲方同意后方可转让。
(五)甲方应在乙方鱼塘养殖期间补充用水时,积极地主动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在农场总体用水安排和规定下保障承包户达到最低限度的养殖用水,水费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在经营水产养殖时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甲、乙双方应共同执行以上协议,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则向另一方追究违约责任,并支付当年承包费的30%做为违约金。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另做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签字):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经营承包合同范本 篇22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主体资格]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
二、[合同标的]
1、供应的商品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购销商品确认单》。在合同期内,调整商品及价格时,以双方确认的《购销商品确认单》为准。
2、甲方应当按《购销商品确认单》提交相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以及相关质量检验证明。有专利、注册商标标识的,还应提供国家颁发的有关证明。
三、[商品质量]
1、甲方供应的商品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2、甲方所提供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执行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3、商品若以甲方在订货前所事先提供的样品或双方在订货前约定质量、品种及规格的,则必须与样品或约定的相符。
4、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保质期的 。
5、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给予退货,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由乙方自身过错造成的除外。
6、因商品的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先行垫付的,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在甲方货款中直接抵扣或由甲方直接给付。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贯彻国家食品、化妆品等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乙方可对甲方提供的商品进行次的定期抽检,由此产生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也可进行不定期抽检,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出具检验报告单。
商品在销售过程中由政府专门机构依有关规定进行的质量检验,如检验部门收取费用的,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双方共担,不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
由消费者投诉而送检的商品,检验后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上述检验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需提供政府专门检验机构合法收费凭证,并以凭证金额向甲方结算。
四、[包装、条码]
1、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外包装上显示注册商标或专利号的,应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