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设备采购合同(通用33篇)
2 、甲乙双方应于到货后在双方有关人员监督下对设备进行验收。如果 5 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没有验收,则视为该批设备验收合格。
3 、甲方在开箱清点时,如发现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损坏或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应及时补足,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 、验收标准: 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
5 、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
6 、其他:
第五条保修服务与培训:
1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设备为全新、无损坏的设备,符合本合同、要求适合合同目的的设备。
2 、乙方对销售给甲方的设备在送货之日起 个 月内,负责提供设备的发货、安装、调试和维护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工作,并提供从验收通过之日起 的设备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到场的时间在 小时内(从接听用户报障电话 起)。在保修期间若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损坏,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3 、保修期满后,双方可就有关设备的服务另行签订服务协议。
4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支持热线:
5 、培训条款:
6 、其他: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合同生效后,乙方保证在 日内按合同交货地点交货。逾期一天,乙方按未提供产品总价值的 % 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20% 。违约期计算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时间。
2 、乙方所叫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 、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 、如因乙方安装不善或不能提供合同规定的维护和保养服务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设备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5 、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准时支付货款,应自款项的最后支付日的七天后的次日起,没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 % 的利息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20% 。
6 、按本合同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一次性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七条不可抗力:
1 、合同签订后,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火灾、旱灾、地震、战争和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可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这一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 、受事故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对方,并在十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交或传达另一方审阅确认。
3 、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响连续 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协议。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 、本合同所涉及的各款项均以 方式结算,本合同所涉及付款日期均以 日期为准。
2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件送达的,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
4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除服务条款外有效期至合同执行完毕。
5 、本合同共有附件 1 份及相关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教育教学设备采购合同 篇10
采购人(甲方): 采 购 计 划 号:
供应商(乙方): 招 标 编 号:
分标号:
签订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 供货一览表
项号货物名称数量
①货物全称、品牌
生产厂家及国别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单价
(元)
②单项合价
(元)
③=①×②备注
1
2
3
4
…
N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元)
交付使用期:
质保期: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汽车、火车等安全运输方式。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所有损耗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 ;地点: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5、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15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采购人指定时间、地点。
第七条 售后服务、质保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质保期;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质保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 。
3、付款方式: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供合格发票,采购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款的95%,余款5%待质保期满一年且设备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