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供货标准合同书(精选33篇)
2、乙方所送的材料甲方抽样送实验室复试,如发现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让乙方更换合格的产品,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付款,乙方可以停止供货,甲方需付乙方每日5%的违约金,甲方无权选择其它的材料供应商
2、乙方交货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建筑材料供货标准合同书 篇16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建材供销一事,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供给甲方建材一批,质量规格如下: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第二条甲方在建材入场后,必须先检验合格后,方能加工使用,否则,甲方提出的一切质量问题及其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乙方根据甲方的材料进货单供货给甲方(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必须把提货计划天前通知给乙方,乙方组织车辆供货,直发或库提。
第四条乙方保质、保量及时供货给甲方,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结算方式结算付清乙方所供建材款项。
第五条违约责任
违法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第六条合同终止
甲方和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第七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执行本合同或延迟执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执行或延迟执行的证明。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后生效。各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其他用于执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材料供货标准合同书 篇1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采购项目的施工涂饰材料,为确保双方的利益和职责,确保工程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特签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实行。
一、材料总类、质量、价格及金额(见表)品牌为:
品名及规格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备注
二、送货时间及地点
合同至签订之日起7日内,乙方将货送到甲方指定的区域,甲方在乙方货到之日,须当场签收,由甲方自行保管,与乙方无关。
三、颜色与包装
颜色为甲方与建设方所定,其色号为,如有变更其后果由甲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给乙方元作为定金,乙方将货生产好时,通知甲方将余款元付清后,乙方将货送到甲方指定区域。
五、责任
乙方保证货物能通过相关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甲方负责)。并提供相关资料,材料施涂后,如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失,则由乙方负责。
六、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处理,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筑材料供货标准合同书 篇18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的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方式:
1、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位于工地或材料仓库。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代办托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为甲方办妥托运手续后,视为货物已交付。
七、关于石材验收
2、按本合同第六条
(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
(2)项即甲方自提方式交货的,甲方应在装车前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
(3)项交货的,第一承运人对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视为甲方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____元,加工费为人民币_____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______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___%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___%,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___%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___%,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供货结束后,双方进行按实结算。结算后的______日内,余款一次性付清。
九、关于货款结算
供货结束后,乙方应将结算单及供货清单复印件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后十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如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单后30日内未提出审核意见,则视为甲方对乙方的结算价无异议。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20%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没收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且预付款的总额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的,则超过部分作为预付款。预付款计入供货进度款。在双方没有违约,或虽有一方违约但另一方放弃追究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定金款项在最终结算时计入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