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资产转让协议(通用30篇)
第三方进行协商、谈判、签订有关的合同或协议等其他文件。
4、在办理转让标的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过程中,若因甲方的债务或其他原因(被查封、冻结等)造成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或发生其他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若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赔偿。此种情形出现时,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甲方保证,在本次转让完成前,与转让标的所关联的任何其与
第三人之间的一切人身财产争议,由甲方自行处理。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6、若出现本合同被解除的情形,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并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相应利息。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已经缴纳的相关税费(若收缴部门不予退还)或支付其他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半承担。
7、甲方保证本协议的签订程序及授权合法有效,保证本协议的签订经过了甲方董事会、股东会的一致同意。本协议所涉资产转让若需经相应部门批准或需履行其他相应法律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效,并且导致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其他及需特别注意事项 甲乙双方保证对其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了解到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资料(无论是书面或其他形式)承担保密责任,并不会以书面、口头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非本协议当事方透露,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披露的除外。如一方违反本约定,则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及附件共五页,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
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让方: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净资产转让协议 篇19
出让人姓名或名称:
受让人姓名或名称:
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
为了实现经营需求,甲乙双方经协商,就____企业/公司名称及部分资产的转让达成一致意见,出让人与受让人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____企业/公司的部分资产与名称同时转让给乙方,具体资产明细如下:。
第二条甲方保证对出让的名称及资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及处分权,保证权利不存在任何争议、不存在被法院冻结、不存在公司章程对股权出质或转让有特殊规定等情况。甲方保证出让资产在签订本合同时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也未转让、赠予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于其他人。
第三条移交的时间
甲方在本合同订立后日内移交资产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以便乙方接收资产并办理名称申请。
第四条签约地点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名称自核准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工商登记机关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引起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出让人签字:受让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净资产转让协议 篇20
本协议由以下三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人):___________
负责人(其他组织):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自然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一家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专门收购银行不良贷款、并依法管理和处置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甲方所收购、管理和处置的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在性质上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
2.甲方根据资产的特点,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拟就其收购的资产以转让方式进行处置。
3.乙方在充分理解受让资产风险的基础上,愿意按现状整体受让甲方收购的上述资产。
4.甲方已委托丁方公开竞价转让本协议项下资产,资产已由乙方竞价成交。
为此,甲、乙、丁三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资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定义
1.1 甲方。本协议中“甲方”具有本协议开头部分所赋予的含义。
1.2 乙方。本协议中“乙方”具有本协议开头部分所赋予的含义。
1.3 丁方。本协议中“丁方”具有本协议开头部分所赋予的含义。
1.4 不良贷款。本协议中“不良贷款”是指,甲方从银行收购并加以管理和处置的贷款。
1.5 资产。资产,作为总称是指本协议附件中所列示的原始贷款合同项下经甲方(及/或)贷款剥离银行处置和回收后的剩余债权资产(及/或)其形成或转化的相应资产(及/或)权利;单项资产则,根据上下文需要,系指任何一项本协议附件中所列示的原始贷款合同项下经甲方(及/或)贷款剥离银行处置和回收后的剩余债权资产(及/或)其形成或转化的相应资产(及/或)权利。
1.6 资产证明文件。本协议中“资产证明文件”是指,用以证明资产权利的合同、文件、信函等书面材料。
1.7 风险。本协议中“风险”是指,资产因法律政策、资产本身以及资产证明文件等方面原因导致的不能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可能性,以及乙方因受让该资产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的可能性。
1.8 从权利。本协议中“从权利”是指,与资产有关的担保权等附属权利。
1.9 转让基准日。本协议中“转让基准日”是指,甲方计算拟转让的资产金额的截止日,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 风险揭示
2.1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让资产后,对该资产按原借款合同在转让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乙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2.2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让资产后,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乙方可能无法享有甲方对其转让的资产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2.3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乙方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
乙方受让的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资产债务人已经破产或下落不明;
(2)资产已过诉讼时效,同时缺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任何证明;
(3)资产的担保协议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
(4)资产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5)资产的保证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6)资产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同时缺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任何证明;
(7)资产的保证人已经破产或下落不明的;
(8)资产的担保物权在资产诉讼时效完成的两年内未予行使的;
(9)资产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的;
(10)资产的抵押协议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