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通用30篇)
⒈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负责向乙方出具保证塔机基础地质承载力不小于200KN/m2、基础砼强度不小于C35,并经甲方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依据。
⑵、确定塔机进场日期,提前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于进场日两天前做场地准备,保证路通、电通、路基实。确保汽车吊、运输车辆能进入乙方指定的位置。乙方正常安装时所用汽车吊为25T以下,如因甲方现场环境所致需用25T以上吊车,所增加费用由甲方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篇9
租第号 出租单位:(以下称甲方)
租用单位:(以下称乙方)
乙方因承建金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施工需要,向甲方租赁建筑施工机械。为了更好履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依据《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租用QTZ40塔吊机械,数量×1台,安装高度≤32米时租赁费为200元/台/天,如安装高度>32米时标准节按8元/节/天,附墙8元/道/天(标准),超高部分附墙按3000元/道(含安拆、场内外运输费)最终结算按现场实际使用台数计算。
二、收费方式
1、 进退场费(含安拆、场内外运输费、检测报验费) 万元/台,拿到合格证后付进退场费伍仟元/台;甲方负责装拆,装拆采用25吨汽车吊。如因场地问题采用大型汽车吊,其吊车费用差价由乙方承担。
2、 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租赁费从安装调试好次日计算,六个月后10日内付清租金一半,退场后三个月内付清所有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机,停机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负。
3、 合同所有价格不含税金。
三、甲方的职责及权利:
1、 甲方必须提供完好的机械设备,符合有关部门的检验标准,并提供机械基础图。
2、 设备如不是人为损坏,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维修人员必须在一小时之内到位,及时负责提供维修服务。
3、 由于设备故障导致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甲方全权负责。
4、 甲方负责所租机械报验和检测
四、乙方的职责及权利:
1、 乙方必须满足甲方机械进退场及安装,拆卸条件,并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2、 设备进场后,乙方做好机械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同时做好保卫工作,如因乙方工作不力而引起的设备零件损坏或被盗,乙方按价赔偿。
3、 机械安装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使用,由乙方对所租赁的设备进行统一管理,机械使用过程中,由项目部指定专人检查,并对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