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通用30篇)
4、根据乙方的电话通知,负责安排进场计划。在乙方通知安装塔吊72小时内安装完毕(除雨、雪、大风天气外),并调试合格。
5、确保塔吊使用期间的安全,承担因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和塔吊安装及操作不当造成的事故和损失。
6、甲方每台塔吊提供一个砼料斗、地脚螺栓、附墙佳预埋件等配件。
7、塔吊钢筋混凝土基础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提供设备基础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及相关资料,参与设备基础定位、机脚预埋以及基础完成之后的验收工作,平衡块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进场前应该提供设备各种技术资料参数、出场合格证、安拆资质证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8、塔吊安装完毕后,在15天内需向乙方提供自检、主管机关检测报告并向当地部门办理验收合格准用证,费用由甲方自理。
9、塔吊进场前,保证整机的外观及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若整机外观达不到现场文明施工要求,甲方应在塔吊安装完毕后5天内完成,否则乙方不予以验收,同时要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否则按每延误一天处罚1000元,从甲方的进出场费中直接扣除。
六、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享有设备的使用权,甲方操作人员不听指挥,违反操作规则,有权要求换人。
2、负责租赁设备基础设施(甲方提供图纸),必须按图施工,做好隐蔽记录,配合甲方做好安装及检测所需材料,保证基础满足施工要求。
3、有权要求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做好升节,附墙服务,满足工程进度要求,附墙,升节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如需附墙,负责预埋件的埋设和附墙安全走台的搭建与拆除。
4、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秩序,维护甲方设备不受外来侵害,未经甲方许可,不能以任何理由转移使用地点或转租、转借给第三者,更不能作自有财产转卖或进行抵押。
5、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不强令司机违章作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作业。允许司机每天抽少量时间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甲方保证不影响乙方项目正常施工)。
6、负责甲方派出的随机人员的住宿。
7、设备安装、拆除时指派一名现场施工人员协调有关事项,提前5天通知甲方退场时间。
8、将设备所需电源(380V±5V)送至设备底部,配置单独的标准配电箱。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租赁设备,每延误一天处罚1000元。
2、未按时完成报装、报检,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同时处以1000元/天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