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流动资金借贷协议(通用30篇)
三、 若出现本协议约定之外的情形,可能危及乙方借贷资金安全或利益的,乙方有权平仓。
四、 若平仓后,证券资金账户内的资产不足乙方的权益(包括借贷资金和利息),甲方必须在3个交易日内补足差额部分,否则以2%计算月息,并承担全部的借贷法律责任。
五、 账户总值的计算为账户中的现金加上所有股票的市值;禁止交易的品种不计算股票总值。
第五条:追加风险保证金
一、 如果证券资金账户总值低于补仓线,甲方必须存入自有资金使总市值达到补仓线以上方可继续买入股票操作,补仓线为甲、乙初始资金总额的 90 %,即 _壹仟肆佰伍拾万 元整。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平仓。
二、 如果出现平仓情况,甲方如果希望继续合作,必须在 1 日内存入保证金使资金总额达到补仓线以上,否则本协议提前终止。
三、 如果账户总值在平仓线之上,甲方补仓不受金额限制。
四、 追加自有资金的方式为甲方将资金存入乙方的银行账户并以银行凭证作为依据,乙方负责将资金转入股票账户,以券商和银行的记录为依据。
第六条:支取盈利
一、 当账户市值累计盈利超过初始甲方保证金和乙方本金总和的110%时,甲方有权提取全部盈利部分,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二、 甲方向乙方下达支取盈利的指令后,乙方将盈利金额从股票账户中转出,并在三日(股市休市日不予计算)内汇款至甲方的银行账户,且划款金额以首次通知金额为准,以券商和银行的记录为依据。如乙方在接到甲方盈利划款通知七日内未向甲方转出盈利部分,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全部自有资金且不支付一个月的固定回报,并取得全部盈利。
第七条:利息事项
一、 融资借款年利率(固定利率)为_15 %,利息总额为_1800000_元( 壹佰捌拾万 元整)。
二、 利息支付日:季付(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为一个季度结算,一个季度的最后一天为利息支付日)
三、 1、甲方授权乙方以“证券保证金转银行”的方式在利息支付日从股票交易账户中扣除并提取利息(费用扣除后乙方的权益不得低于警戒线,否则应通过方式2支付);2、甲方直接向乙方银行账户转帐支付。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
一、协议期内,若甲方要求乙方减少借贷资金,须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减少相应的借贷资金,并按减少后的乙方借贷资金额重新计算利息、平仓线和补仓线等。
二、若甲方要求乙方增加借贷资金,须征得乙方同意。乙方自愿同意增加相应的借贷资金的,可按增加后乙方借贷资金额重新计算利息、平仓线和补仓线等。
三、协议期内,乙方增加或减少借贷资金,须征得甲方同意。但出现本协议规定的事由或其他可能导致乙方利益严重受损的情形除外。
四、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或因法律法规政策原因导致合同变动,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到期续约
一、 本协议到期结束后,应及时结算,结算办法按第十条执行。
二、 甲乙均可提前五日协商继续续约,续约后资金账户利息支付及其他事宜均按照本协议规定执行。
三、 协议期满,甲乙任何一方如无意续约,均需至少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因任何一方的上述通知而在协议到期日终止。双方各自进行资金清算,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在3天内结清双方所有款项。
四、 甲乙双方如在本协议到期日均无收到对方终止协议的通知,本协议将默认自动续约。所有基本条款均按照本协议执行。
五、 自动续约无时间期限,在收到甲乙任何一方的申请3天后自动终止。
第十条:协议结算
一、 协议结束前一日需卖出账户所有证券,优先支付乙方本金和资金账户利息 12450000元整(_壹仟贰佰肆拾伍万_元整),超出部分全部返还甲方,以银行转账凭证为法定依据。甲方从本账户所获收益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自行申报并承担税负责任,与乙方无任何关系,乙方可保持一年的追诉权。
二、 如果账户资金不足支付乙方本息,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三、 在协议到期日前,甲方主动或者因平仓结束本协议,都须履行支付资金账户本息的义务,同时超出乙方本金和账户利息部分全部归甲方所有。
四、 如果账户中的证券因停牌、摘牌等原因不能卖出,在账户中现金能够足额支付乙方本息时,甲方也可要求先行结算,在优先支付乙方本息后,甲方获得剩余资金,暂时不能卖出的股票归甲方所有。
五、 合同结算的方式为乙方将资金从股票账户转出,扣除乙方本息后,将剩余部分汇款至甲方的银行账户,以券商和银行的记录为依据。如乙方未能在合同期满三日(股市休市日不予计算)内履行义务,则应向甲方支付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六、 甲乙双方的合法继承人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七、甲方允许乙方授权乙方的代理人行使本协议约定的乙方的权利。
第十一条:保密义务
乙方应对甲方的交易情况予以保密,不得借风险控制工作之便仿照甲方的交易进行买卖操作或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交易情况(乙方授权的代理人除外)。
第十二条: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规定,任何一方不得违反。若因为市场交易原因(如证券资金账户的总资产值低于平仓线)终止协议,甲方必须支付借贷期间的全部利息给乙方。甲乙任何一方无故违约,违约方必须支付初始资金总额的1%给守约方。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一、本协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它条款
一、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本协议可通过下述两种途径签订,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签署方式。通过下述任一方式所签订的合同均为有效合同,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一)甲乙双方到指定现场签订;(二)双方确认身份后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进行确认;以非现场方式签订的合同,如甲乙双方任意一方需要,可通过快递方式补签书面协议,另一方应予以配合。
三、 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协议附件。
四、 甲方同意乙方授权的第三方行使本协议中乙方的权利。
五、甲、乙双方确认下列联系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
甲方电子邮箱地址:
甲方其他即时通讯地址:
甲方传真号码:
甲方电话号码:
乙方电子邮箱地址:
乙方其他即时通讯地址:
乙方传真号码:
乙方电话号码:
补充:如乙方签订“第三方存管限制转出”协议,甲方如违约在先,乙方有权自由解除此限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建筑企业流动资金借贷协议 篇21
合同编号: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号
借款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支付________项目所需外币资金,向乙方申请________________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提供________贷款。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期限、利率如下
币种项目种类金额(大写)用途期限利率
第二条 开立账户
甲方应到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外币贷款账户和存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及付费等。
第三条 借款使用
甲、乙双方按下列程序支用和发放借、贷款: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甲方应提出订货卡片并自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______天内对外签订定货合同,定货合同副本送乙方。定贷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用款计划。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定货的,甲方应将延期原因及所延期限在规定日期前通知乙方,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调整用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