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外墙施工合同(精选35篇)
建筑外墙施工合同 篇1
发包人(全称): (甲方) 承包人(全称):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专业分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址:
1.3工程内容: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2.1承包范围:
2.2承包方式:
第三条合同工期
3.1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4.1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第五条合同价款
5.1合同单价:
5.2合同总价款:保温工程量暂估为 平米,工程总造价暂定为 元。外墙大墙面部位保温层厚度为 ,超厚或超薄部位均不增减费用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结算
6.1付款方式及期限:
6.2计算原则:对于所有施工内容均按展开面积进行结算。
第七条发包人责任
7.1发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及时拨款,因款项不到位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7.2发包人以单栋楼施工前2日,负责接通承包人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的接点。满足施工和生活用水用电量的需要。
7.3发包人向承包人无偿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包括工人住宿、生活及施工用水电、工人食堂指定地点、材料库房、
7.4发包人负责审核并批准乙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方案、随时监督检查乙方施工进度的质量,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有关结算。
7.5发包人负责协调承包人与其它分包商的配合等工作。
第八条承包人责任
8.1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提出要求和有关技术说明,进行外墙保温工程施工,承包人应及时提供和保证相关材料、人员、机具的供应和到位,并在进场后三日内向甲方提交施工进度计划,以确保整个施工的顺利进行。
8.2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及企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进行外墙保温施工。承包人派驻工地项目经理.承包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及安全管理体系。配备相关人员进行质量安全管理。
8.3承包人应在开工前递交有关材料样品及检验报告及关键材料的二检报告。
8.4承包人应服从甲方、总包、监理单位的指令、安排、检验及各规章制度。违反国家及地方或工地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8.5承包人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对施工中扬尘、噪
8.6承包人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服从安全防护、临时用电安全、机械安全、保卫消防管理、现场管理、料具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环卫卫生管理等方面达到承包人要求。
8.7承包人制定有效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书面对施工人员交底,提高施工人员成品、半成品保护意识,以免造成成品、半成品损坏,并在交用前,承担成品保护作用。
8.8承包人及时将保温施工的垃圾清运至发包人指定地点,由发包人统一运至场外。
8.9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厂家营业法人执照(复印件)、产品简介(国家认证实验室的试验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技术、质量、工序安排、工期安排、成品保护、安全施工)。
8.10承包人所施工的外墙保温工程在正常使用和维护条件下,使用年限不应少于20xx年。并承担在此期间因承包人施工质量问题所应起人身伤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工期顺延
9.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2天,不能交承包方外墙保温施工作业条件,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时;
9.2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时。
9.3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时。
9.4因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时。
9.5各工种交差作业时对外墙保温破坏而进行有偿修复时。与保温作业面交接的其他工种操作影响保温收口时,工期相应延长。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甲方或监理的有关规定、质量、文明施工及安全,违反操作规程,甲方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处罚。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修期限为二年。
第十一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进行调解
2、调解不成,依法向当地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二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第十三条补充条款: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即日起生效)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建筑外墙施工合同 篇2
发包单位: ,以下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及省建委有关文件精神,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共同协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 程 名 称 :
第二条:工 程 地 点 :
第三条:承包工程范围:所有外墙饰面砖粘贴,(包括打灰底、挂网、扫毛)外墙飘板底面批荡。
第四条:承 包 方 式 :
此工程甲方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分包给乙方。
第五条:工程量计算方法及单价:
1、①外墙饰面砖粘贴每平方米28.00元②飘板底面批荡每平方米12.00元。(按图纸几何尺寸计算面积)
2、本工程单价包括劳保、福利等一切费用在内,所以凡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发生的一切大小工伤、事故、病痛均由乙方负全部经济责任。
3、在施工中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的材料、人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承包工程条件及付款办法:
1、乙方进场后保证每天开工人数不得少于20人以上,以确保在35天工期内完成工程任务。(外墙砖全部完成开始计算工期)
2、乙方班组人员在施工中,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不得违章施工。
3、乙方班组人员名单必须报甲方工地管理人员,接受施工安全教育并办理签证手续,领取工地作业证,才能进入工地施工作业。
4、乙方班组长有事离开工地,需向甲方工地管理人员请假,并指定临时负责人。
5、每一项工程的施工必须按计划工期完成,乙方班组长应会同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签好工期计算起始日期,核实该项工程施工时间。
6、付款形式:经甲乙方双方协定,按乙方的实际工作量在每月进度结算70%工程款及伙食费,其余部分在该项工程全部完成,主体工程验收后结算100%,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月)内结算付款。
第七条:工程责任:
一、甲方的主要责任:
1、自合同签订后五天内,甲方要向乙方提供该分项工程的有关技术要求、规格、数量和材料、工艺质量要求等有关资料。
2、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对乙方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3、乙方若不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严重违反施工质安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工、料费的结算和赶出施工现场。
二、乙方主要责任:
⑴、工程责任:
①、乙方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安装施工操作的安全规范、规程,熟悉图纸,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操作,以及保证有足够的技术力量、人力按施工进度要求进行施工作业,不得招聘社会上未经安全培训、技术培训的闲散、无业人员作为班组成员进场作业,更不得无故拖延工程进度,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一切劳动合约。
②、乙方代表必须每日在施工现场负责协助工地的施工管理人员对所属班组成员的生产安全、技术的指挥和管理。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或到其它的工地再承接施工任务,以及由此而造成的误工,甲方一经发现,有权取消乙方的一切生产任务和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