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委托代理合同范本(精选34篇)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利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应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
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0.5‰+回收贷款本息额×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由乙方总行负责向所属代理经办行拨付。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一)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经办行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每年要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二)乙方应将代理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及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而外,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十三、附则
(一)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信贷局与乙方省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项目也可由双方总行签订。
项目委代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二)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三)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国家开发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建筑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篇3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财务、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需要,履行公司的服务和监督职能,现将其有关财务服务事项委托给乙方,委托乙方代理财务、资金管理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财务管理工作上确立新型的协作内容,具体如下;
一、财务服务内容、费用、支付方式
(一)乙方在合同期内,为甲方提供财务(会计)代理。乙方委派 为甲方服务。
(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月(大写: ) 付费方式分月付或季付,由双方商议确定。
(三)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元(季)。甲方应在每月(季)10日前将服务费付清。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分为财务咨询和专项服务两大类。
(四)财务咨询
1、财经政策法规咨询;为公司运营提供财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正确理解与运用。
2、财务咨询:为提升公司财务管理能力、降低财务成本、税务策划、融资安排等提供财务咨询,为客户资金风险管理和债务管理提供财务咨询。
3、投融资咨询:当公司进行项目投资与重大资金运用时,乙方提供相关的投资融资咨询服务。
(五)专项服务
1、审计:包括对公司需要财务报告审计、定期查账、工程预决算审计、清产核资等。
2、可行性研究:对公司的投融资项目分析其收益、回报。
3、代理记账服务:包括账务代理,税务申报,出具工商年检报告书等涉税事宜。
二、服务方式
为提高咨询服务的效率、降低成本,双方同意由甲方指定专人作为咨询业务联络人,公司通过联络人提出咨询需求,乙方进行分析研究后作出书面的解决方案或咨询意见。双方也根据实际需要,可采用实地调研考察,定期举办培训研讨会和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进行咨询。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做好公司的协调,督促监督其配合乙方做好各专项服务工作。
2、建立和健全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
3、及时为乙方提供会计核算所需的全部原始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4、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5、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6、为乙方派出的代理结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条件(1.代理会计配备电脑一台并安装相应财务软件2.提供必备的办公用品)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资金管理事项。
2、根据甲方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设计相应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