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员工劳动合同(通用34篇)
建筑员工劳动合同 篇1
导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若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接下来小编整理了建筑员工劳动合同样本,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 在川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 省(市) 区(县) ________乡镇 村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名称) 工程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 。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或每月) 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日(或每月) 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 (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 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合同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甲方: 乙方
建筑员工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从 20xx 年 4 月 1 日起至 甲方所负责施工的 专业工程施工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办理离场手续 。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在甲方 工地从事 工作,乙方的岗位(工种)上岗证编码为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基于乙方工作性质特殊的原因,双方约定工作时间以月为周期进行计算,按照每月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167.4小时的综合工时制,超过部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每月的薪酬结构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中绩效工资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 、甲方对乙方工作贡献程度的奖励等 。
(二)工资发放时间约定:鉴于建筑企业的施工特殊性,市场环境等因素,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特将甲、乙双方的工资发放时间做如下约定:
1、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月工资计算时间从上月的26日至本月的25日,工资结算期为次月的25日前,工资支付日为结算周期满后第七日。
2、甲方在本合同期满后十天内结清乙方所有工资。
3、甲、乙双方鉴定本合同后,应视作乙方已接受这种工资计发办法。下列2种情况不属于“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1、甲方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或部分支付劳动者工资,延长支付期限及部分支付比例由甲方工会确定。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四)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六、规章制度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当做到:
(一)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
(二)遵守甲方及甲方项目部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四)乙方应按规定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五)乙方在合同期内要保守甲方机密,不泄密,在其工作期间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六)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至五十条的规定。
(二)合同终止后,乙方生病、受伤、亡故,其本人或家属不得向甲方索要经济赔偿。在合同期间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的一切行为和后果均由个人负责。
(三)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发放标准应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五)乙方提供虚假证件(包括上岗证、资格证、身份证等证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八、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九、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连续旷工3天以及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甲方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并且不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
2、未经甲方授权,乙方私自在外单位或其它项目工作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乙方在外单位或其它项目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3、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必须先申请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自行加班,乙方应该妥善保管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加班申请,该申请为日后计算加班费的依据。乙方自行加班的,无权要求甲方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