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组演员聘用合同书(精选34篇)
该片后期制作如需进行补拍、补录,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补拍、补录。并且承诺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甲方为乙方进行造型后,乙方不得以任何事由擅自改变已成形的造型。
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日期和时间到摄制组进行拍摄。本片开机后乙方不得同时接拍、参加其他任何影视摄制活动或其它可能影响甲方拍摄的活动。摄制期间,乙方不得擅自离开摄制地,也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延误或干扰拍摄的私人活动或其他事务,除甲方书面同意外。
八、有关版权
甲方绝对永久拥有一切有关该片所引发及包含之所有版权,包括但不限于电影、电视、录像带、雷射影碟、网络、广播、舞台剧,一切现有及将来发明或产生之传播媒介及媒体所应用之版权;以及该演员于该片中所饰演之人物、角色之名称、性格、肖像、造型、动作、对白、照片及该片中之桥段、片段、音乐及歌曲(惟甲方须取得使用有关音乐及歌曲之合法授权,包括支付所涉影音同步权利金及/或版税)等版权;而所有之版权地区范围包括全世界。甲方有权决定如何处理该片所引发及包含之一切权益、发行及宣传等事宜,同时有权使用上述物料及该演员之名称、该片中之声音及照片以协助推广该片。甲方有权自主修改、剪辑拍摄内容或者使用技术手段使形象有所改变。
九、意外条款
1、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甲方应为乙方在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在聘任期内,乙方因外景拍摄中完成摄制工作而发烧感冒,使拍摄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医治,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3、在聘任期内,乙方因自身原因染病或慢性病发作,造成摄制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治疗,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十日内无法康复继续拍摄工作,甲方有权单方终止聘任合同。
4、在聘任期内,若因甲方原因而造成该片临时停止拍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另行开机的时间,甲乙双方的聘任期限自动顺延,甲方已支付乙方的酬金归乙方所有。待继续拍摄并完成该片后,甲方支付乙方酬金余款,乙方同意不因此要求额外的报酬。
5、除本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外,乙方在拍摄期间的一切意外造成的医疗费用和伤害赔偿以保险公司赔付的范围和限额为准,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医药费和伤害赔偿。
十、宣传条款
1、在聘任期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指定的宣传发行部门,做好宣传采访的工作,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采访,参加海报或者宣传画册的制作,参加电影音乐和宣传录音的灌录,接受媒体的拍照和摄录,甲方有权使用以上工作所形成的任何成果,以上任何所列的作品中由甲方制作或者摄录的作品应当由甲方享有一切权利和权益。
2、在该片拍摄完成后宣传发行阶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国内五个城市、国外五个国家或地区的为该片举办的新闻发布会或观众见面会等宣传活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接受新闻采访。甲方应在活动举办前提前通知乙方。
十一、保密条款
1、甲方交与乙方的剧本,乙方应以保密原则,不外借、不丢失、不与他人复印,并应采取保密措施,防止剧本为第三方知悉。
2、本合同所涉及的条款为商业机密,甲乙双方应以保密原则,决不透露与第三方。
3、同时乙方应当保证,除以上三条规定外,对拍摄过程中的所有信息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透露给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出演角色、报酬情况、大纲内容、道具和服饰样式、摄制组人事安排、拍摄地点、拍摄时间、拍摄程序和拍摄进程以及其他拍摄中可能获取的为外界所不了解的内容)。
十二、违约条款
1、在以上条款中有关违约责任的约定,按上述约定执行。
2、在以上条款中对违约责任未约定的条款,甲乙双方同意,如甲乙双方其中任何一方违约,由守约方选择违约方赔偿守约方损失或支付约定酬金的20%作为违约金。
十三、诉讼条款
1、甲乙双方应本着互敬互利的原则,严格执行本合同。若有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十四、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并不会引致构成甲乙双方产生任何合股、代理或者劳动关系,乙方并不能因此享受合同规定之外的福利和权利。
5、甲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要求乙方赔偿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任何损害。对乙方原因引起的第三人损害甲方已经赔偿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甲方(盖章):
乙方:
年 月 日
剧组演员聘用合同书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剧组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艺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聘请乙方艺人进行集(暂定)电视连续剧《________________》的演出工作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合同目的
本合同之目的,即为完成集电视连续剧《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中统称:该剧)的拍摄制作,而确定甲方、乙方艺人双方间聘用劳务之法律关系,该剧名称为暂定,该剧完成后,甲方可以单方更改该剧名称。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聘用期(即乙方艺人参加演出该剧的拍摄时间)约为天,暂定由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具体拍摄日程方案由甲方予以确定,并提前告知乙方(以下统称:本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满,如非因乙方/乙方艺人原因未完成相应拍摄工作,则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延长拍摄周期,乙方承诺本着完善艺术创作的原则予以体谅,协调乙方艺人档期配合完成该剧拍摄。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艺人在该剧中饰演_______号。
2、乙方/乙方艺人同意尊重甲方剧本提供的剧情设计,不擅自修改有关该剧的剧情设计。在该剧摄制过程中,乙方/乙方艺人同意尊重甲方对剧本的重新设计和修改,按照甲方的合理要求,通过完成乙方艺人本职工作以履行本合同。惟甲方应保证乙方艺人角色不变,同时甲方也应尊重乙方艺人对其所饰演角色提出的合理建议。
第四条工作条件和保护
1、乙方艺人在该剧拍摄期间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如遇极特殊情况需延长乙方艺人每日工作时间,则甲方须与乙方协商解决。
2、甲方应对乙方艺人在该剧摄制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负责,并同意为乙方艺人在该剧拍摄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为人民币万元,乙方及乙方艺人同意遵守甲方所指定之保险公司的赔偿条款,超过保险赔偿额的部分甲方无义务予以承担。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于非该剧摄制过程中(即非在履行甲方安排事项期间)或虽于该剧摄制过程中但由于乙方/乙方艺人在合约期间的违法行为、未遵守剧组管理而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人身意外伤害等,甲方无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甲方须负责乙方艺人为完成本合同项下戏剧表演而需要的所有服装、服饰、道具、化妆等的一切安排与费用。
5、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境内、外任何地区参加该剧拍摄工作,而不再索取本合同第五条约定以外的报酬。甲方指派乙方艺人赴中国____以外地区(本合同中统称"外埠")参加该剧拍摄工作,乙方的交通费、饮食费及住宿费由甲方负担,交通方__及在外埠住宿地点,饮食标准均由甲方决定并负责安排。交通、住宿和饮食标准为:
(1)、由甲方提供因乙方艺人到组拍摄所产生的往返舱机票套,随行人员往返经济舱机票套。
(2)、在乙方拍摄该剧期间,甲方为乙方艺人于拍摄地安排星级酒店套间1间,同时为乙方1名随行人员安排同酒店标准间入住。
(3)、在乙方拍摄该剧期间,甲方按照剧组演职人员的最高标准为乙方艺人提供餐饮,乙方随行人员1人膳食费用标准不低于剧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