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合同(精选15篇)
今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饰工程设计,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具体如下所示: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设计范围:
4、设计造价:
5、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相关规范要求,并按照本合同所附要求内容实施。
二、设计周期
1、乙方提交深化设计方案周期:合同签署日后________工作日;
2、乙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本周期:甲方确认深化设计方案后_________工作日;
3、乙方提交阶段工作的局部设计调整、变更文件周期:乙方签收甲方设计调整、变更的书面要求后__________工作日。
三、双方职责
1、乙方提供的项目设计图纸,须甲方逐项确认。
2、乙方提交的设计图纸如不符合甲方设计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设计并提交图纸。
3、经甲、乙双方确认过的设计内容,如有施工工艺、工期及造价等方面异议的,需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确认签证为准。
4、乙方设计有变动之处须提前向甲方提请设计变更通知及情况说明,由甲方认可,提供相关设计变更图纸文件,经双方签字同意后,以更新的阶段设计文件或设计变更单形式实施。
5、由甲方提出非功能的设计变更要求,作为设计单位的乙方需满足变更要求,且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效果损失及责任。
6、未经甲方认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确认过的设计内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付返工费。
8、乙方需向甲方及施工单位提供针对项目实施前的图纸技术交底,配合设备及材料选购,负责非标施工节点及制作部分的专业指导及监控。
四、甲方工作
1、甲方委派____________为该项目甲方代表,负责办理甲方事。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设计任务书,进行设计要求交底,提供该项目相关图纸资料。
3、甲方所提出的设计要求应客观、合理,并遵循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4、甲方应及时按合同支付合同价款予乙方,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支付设计费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给予乙方。
五、乙方工作
1、乙方委派___________为该项目乙方代表,负责办理乙方事务。
2、乙方必须完全了解甲方的设计意图,设计图纸需满足甲方的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3、乙方对交付的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及时修改和补充。
4、乙方提供的阶段过程图纸一式_______份,施工图纸一式_______份,超出部分图纸费,向甲方实报实销。
5、乙方制作的平面设计方案甲方不认可时,乙方应重新制作平面方案直至客户满意,由此所做工作不加收任何费用。
六、保密条款
1、甲方应维护项目中属于乙方的设计知识产权,设计文件及资料仅限于合同约定的项目中使用,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复制或给予他用。
2、甲方所需设计内容如为多重空间重复使用,须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甲方才可多次重复使用乙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署日:甲方付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提交该项目深化设计方案文本之日,经甲方确认,支付尾款_______________元。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2、合同生效后,若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将支付给对方总设计费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定金不予返还。
3、由于乙方设计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及时开工或者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设计费_________%的赔偿金。
九、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并交________份到工程所在地建设单位备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体同等效力。
4、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合同 篇1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1.2 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 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1.4 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合同约定甲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5 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合同约定乙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6 社会监理:合同约定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1.7 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约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1.8 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装饰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9 装饰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0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11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执行。
1.12 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措施费、工期补偿费等。
1.13 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图纸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4 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15 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16 开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约定期不能开工的,由责任方负责)。
1.17 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 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9 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 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 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双方协议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