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合同(精选15篇)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住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地址:
邮编: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合同 篇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三条 交货:交货方式:(卖方送货 / 买方取货);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
第四条 安装:安装方式:(卖方安装 / 买方自装);选择卖方安装的,安装标准应符合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 承担,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五条 验收:对于卫浴苦具的数量、规格、颜色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买方应在卖方
炕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选择卖方安装的,双方应在安装完毕后 日内共同验收安装工程质量,经验收未达到约定安装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返工。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 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 / 预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交货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 。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卫浴苦具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包修期限为 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 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条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买方(章): 卖方(章):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合同 篇9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可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报价书及效果图、施工图显示的工作内容
1.4承包的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自20__年月日开工,于20__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质量评估合格标准。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叁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贰份,并承担设计图纸的相关费用,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2指派徐曼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张耀刚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
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4.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300—88)和《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33—97)等国家、省制订的规范及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延续;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解到验收通知七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
(报价单以外零
6.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
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0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并在15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凡由乙方采够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一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