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修工程施工协议(精选34篇)
4.3 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变更项目费用应在该项目施工前一次全额付清。
第六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保洁完毕,保修期为壹年(客户需结清尾款方可质保)。
第七条 工程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7.2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而返工时,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 工程款分三期支付:
第一次于合同签定之日,工人进场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60%,即 元;
第二次于水电、瓦工完工,木工过半,油漆工进场前,付合同总金额的35%,即 第三次于保洁完,灯具或地板安装或油工找补之前,付总金额的5%,即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9.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9.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整改。
第十条 几项具体规定
10.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楼下20米内指定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此费含在工程价款内)。
10.2 施工期间,甲方将房门钥匙
10.3 在该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承包部分(以报价单所列项目为准),所发生的相关施工人员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甲方要求工人附加劳动所造成的相关施工人员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1.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1.3 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条款
本工程施工项目及用料以预算单为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装修工程施工协议 篇12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施工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方式:
合同预算价: 元,以甲方最终审定价格为准。
施工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条 施工图、施工方案的完成时间及要求
2.1乙方保证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装修、装修资质,依法在核准的范围内承接工程。在本协议签订后尽快要组织专业人员尽快会审图纸,拿出施工方案,并按施工方案排出工程进度表。
2.2乙方在签订合同后 日内,将平面图、效果图、施工图、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表提供给甲方审核,并按甲方所提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2.3乙方装饰材料的用量需在施工图中体现,并附材料明细表与汇总表。
2.4甲方在收到施工方案和图纸后 日内予以确认,经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和图纸乙方不得擅自变更。
第三条 工作内容
3.1甲方负责乙方进场所需的水、电接口,对乙方在施工中存在不规范操作甲方有权随时提出改正意见。施工期间的水、电费双方同意由 方负担。
3.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327-20__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施工,注意安全。
3.3乙方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设备、照明、围档及看管。
3.4甲方可根据现场装修情况适度增减装修内容,对于增减的装修内容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新增要求进行施工,工程价款据实结算。
3.5甲方根据人员费用清单给予人工费核算。乙方须在装修进场前将总人工费用给予甲方报价确认。
第四条 材料采购
4.1乙方所有采购的装饰材料以环保,优质,可靠,价格适中为优选。如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装修材料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4.2乙方采购的大宗材料须将品牌﹑规格﹑数量向甲方报备并由甲方确认单价后方可进场施工。对于装饰装修的材料供应,甲方有权选择以甲供或甲控方式落实。甲供物资的该笔费用将材料结算中扣除。
4.3乙方装饰材料的使用量需经甲方审核或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审。
第五条 施工安全
5.1乙方应根据施工内容的不同,向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包括安全帽、手套、工作服、防护镜、口罩、防滑鞋等,确保安全施工。
5.2乙方应当保证其与施工人员存在合法的用工关系,及时发放施工人员薪资,不得因劳动报酬问题牵涉甲方。
5.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发生人身伤害、职业病、其他疾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乙方应妥善组织医治、协助办理工伤保险理赔或损害赔偿。
5.4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建筑施工中对“噪音”、“环保”、“安全”等各项要求,承担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
第六条 装修装饰费用组成及支付方式
6.1 整个装饰装修费用组成:材料费用和人工费用。
6.2利润
利润=(材料费用+人工费用)*利润率,20__年1月28日(春节)前完工的话,利润率按30%计;后完工的按20%计。该利润中包含管理费、开票税金等一切费用。
6.3发票组成
材料费部分需开具17%增值税发票;材料费以外的费用部分开具11%建筑装饰发票。乙方应在工期届满且全部完工后 日内甲方付款前将符合要求的发票送达甲方。
6.4 乙方完成施工并经验收合格的,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 日内支付价款的 %,预留价款的 %作为质保金,于工程验收完成且未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2年后无息退还乙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乙方交付的工程未达到装饰效果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拆除、恢复施工前状态,拆除费及施工期间的材料、人工费等工程开支由乙方自行负担。同时,赔偿甲方 月的租金以及其他损失费用。
7.2乙方所选装饰材料未达环保要求导致室内环境指数超标,整改后仍未达标的,甲方有权按总工程款的 %进行扣款。
7.3乙方交付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或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复、返工重做,甲方亦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向乙方主张相当于总工程款的 %的违约金。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予7日内拆除装修、装饰物、附着物,恢复施工前状态,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拒不拆除、不清除屋内杂物、附着物,甲方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拆除、清理,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7.4非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将工程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总工程款的 %违约金。
7.5工程验收后,乙方对施工质量保证两年,质保期内不能正常使用,经维修一次质保期相应顺延3个月,经3次维修仍不能修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费用负责整体更换,乙方应当在5天内完成更换,自更换完成,质保期重新计算。两次更换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另行承担总工程款的 %作为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