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原材料采购合同(通用31篇)
合同编号:
乙方:
签定日期: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工程项目所需的 购销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等整单价。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乙方供应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
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有关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要求。
第三条: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第四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 、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五条:标的物所有权自卸货时起转移,但经验收确认为不合格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退换。
第六条 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6.1 供货时间:时间及数量以甲方电话或传真通知为准。
6.2 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卸货作业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产品交货之前装卸、运输、转运及其它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复试检测不合格,则此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8.1 数量验收:供需双方在甲方工地现场以理论计算方式进行数量验收;
甲方应保证货物随到随验。
8.2 质量验收:
⑴ 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进行外观质量验收。
外观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方可卸车,否则不得卸车。
⑵对外观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及时按规定取样送有关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各项性能指标符合要求作为最终验收结论。
8.3 其它:现场现货检验,如有异议3日内提出,乙方24小时内负责处理。
第九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货款结算以到施工现场实际数量结算,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承兑汇票。
第十条 售后服务及质保要求:
10.1 对于在施工过程出现的技术方面问题,乙方应无偿为甲方提供现场的技术指导。
10.2 其它:乙方对所供材料的质量必须要保证自第一次送货到最后一次送货质量一致,并且要及时满足现场收料人员的要求,此条件作为最终付款的依据。
十四、设备在交货验收之前的运输、卸载、安装及验收过程中,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及破坏。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外观及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乙方应在接买受人通知后24小时内清理出施工现场,并承担本次的检测费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1.2 如乙方不按期供货,由甲方计算实际造成的损失,此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1.3乙方送货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有关要求,装卸车过程必须听从甲方现场人员的指挥及安排,否则,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承担。
11.4 甲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材料款项时,按合同相应的付款时段的欠款,甲方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欠款额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时,依法向甲方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甲方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供需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6.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2 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但须经供需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16.3因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书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乙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科技公司原材料采购合同 篇28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经甲方选定成为甲方物料供应商之一。为明确双方在物料采购供应交易种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共同达成以下采购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产品名称、规格、包装方式及产品保质期
详见《物料清单》,当有新增物料时,双方可重新确认新的《物料清单 》。
二、订货方式
1、甲方向乙方采购上述物品,将《采购订单》表单,传真给乙方。采购订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交货日期等。乙方接单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由授权人确认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传真或电邮)回复甲方,此单即认可生效,传真件或电子邮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乙方必须每月将已盖章确认的《采购订单》原件寄给甲方。
3、 双方联系资料以本合同约定为准,如有变更,变更方须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变更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
1、 只有满足以下条件下,甲方才有支付货款义务。
A:乙方交货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符合合同约定质量要求;
B:甲方必须受到乙方开具的合法的增值税销售发票。
2、 甲方收货验收合格后,并在收到乙方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后30天内电汇付款。
3、 付款账号已本合同为准。乙方账号若发生变更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需对其指定的收款账户承担法律责任。
四、包装要求
1、产品内、外包装必须干净完好,无污垢无破损。乙方包装产品所使用的包装材料需符合长途运输要求,并保证不影响产品的质量。外包装上须印上(或贴上)甲方公司要求的运输标志(见附件),乙方须保证当甲方收到的货品时该运输标志仍清晰可辨。
2、 送货单上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及数量(按批号和数量分开填写)。
3、 与甲方合作期间,乙方的产品包装及各相关信息的产品名称需与甲方《物料清单》上的物料名称一致。
五、质量标准
1、 订购货物之前,由乙方提供货物的标准样本给甲方签名确认。甲方有权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样本,并要求乙方重新提供标准样本进行确认。
2、 乙方承诺所提交的货物必须符合上述经甲方签名确认的标准签样。
六、交货、产品运输
1、 乙方负责派车按《采购订单》要求之日期送货给甲方,并承担运输费用,甲方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签名(或盖章)作为认可收货。
2、 甲、乙双方约定产品的交付地点为甲方仓库内(即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七、交付验收及质量问题的处理
1、乙方每次交货时,甲乙双方须共同在收货时点清数量,若乙方提供的货物与送货单不一致,则以双方清点确认的数量为准,并由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名确认。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视作甲方对乙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及数量的确认。
2、甲方在货物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实际货物与双方清点确认的数量不一致,则以甲方实际使用确认的数量为准。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补交货物实差数量。
3、 乙方交货时,其实际交货数量与《采购订单》要求的交货数量一致,不允许有误差。
4、若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生产数量超出本合同所约定的交货数量(或是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品),应免费赠送给甲方或在甲方的督促下报废,并确保产品不会流入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所有经济责任。
5、 货物根据由乙方提供给甲方签名确认的标准样板进行质量验收。
6、乙方交货经甲方初步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将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全部进行更换或做退货处理,乙方应承担所有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产生换货或退货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若甲方在生产使用时或甲方的产品在投入市场后发现乙方所提供的物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应以传真方式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配合甲方共同确定所交产品的品质问题。经确认乙方交付物品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的品质要求,乙方应赔偿甲方因交付物品品质不符合合同要求所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