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医师聘用合同(通用32篇)
4、对相关技术工作,依法要求相应资格证及其他证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并备查,同时协助乙方办理具体手续。
5、依法按照卫生部《中医坐堂诊所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范文件规范内部管理。
6、聘用期内,乙方同意甲方可以使用其肖像、姓名等对外宣传、推广,而不另行支付费用。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聘用期内原则上不能辞职,无故提出辞职者,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项交接
工作,交接后30日内领取相应劳务报酬,中途辞职的,年底才能发放的保证金等相关劳务报酬视为乙方放弃,甲方不再支付。
2、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对必要的加班等工作不得无理拒绝。
3、乙方必须按时到岗坐诊,遇特殊情况必须调整时间的,须提前通知甲方,调整坐诊时间,或另行补足坐诊时间。若乙方累计3次以上未达到到岗坐诊时间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扣除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原单位的工作关系及其他关系,并保证这些关系不会影响其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
6、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工作用品带回家使用,或未经甲方同意将其转借、馈赠及移交他人。
7、乙方因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责任心等情况导致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必要时甲方单方面解聘。
七、违约责任:此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各方对合同内容出现争议,各方应首先选择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无效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终止于聘用期满之日,双方协商愿意续签者,需在期满前壹月内办理。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口腔医师聘用合同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聘约》如下:
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聘请同志任 岗位职务。聘期为年,自___ 年 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 月____ 日。期满聘约自行终止。
二、医师岗位职责与任务
1、带头执行并检查督促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2、协助科主任和主治医师加强对住院、进修、实习医师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3、带领下级医师做好下午、晚间查房和巡视工作。主治医师不在时代理主治医师工作;
4、组织病房出院及死亡病例总结讨论,做好病死率、治愈率、化脓率、病床周转率、病床利用率及医疗事故、差错登记、统计、报告工作;
三、工作条件
1、提供必需的工作场所及所需的仪器设备;
2、定期开展学术讲座;
3、提供因工作需要进修学习机会。
四、聘任双方权力与义务
1、聘方有聘任权和辞聘权,对任职资格有审核权;
2、对受聘方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业绩进行定期考核;
3、有权监督受聘方承担岗位任务的执行情况;
4、受聘后,有权履行岗位职责和权力;
5、遵守国家法令和用人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
6、享受相应的专业职务技术待遇。
五、解聘、辞聘免责与不履行责任
1、受聘方无不正当理由不履行聘约;
2、连续六个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3、年度考核不合格;
4、严重失职、渎职;
5、违反工作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
6、聘期未满,又不符合上述解除聘约的条件,聘任方不得解除聘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8、聘任方不履行聘约的,受聘方可提前解除聘约。
六、本聘约签订后,受聘人和聘用单位要共同信守。如一方有正当理由需提前解除聘约时,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签约双方出现纠纷,又无法由双方协商解决的,由上级主管部门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口腔医师聘用合同 篇22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具体部门:电话: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受聘岗位:医生护士技师其他受聘人的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身份证号码:兹有聘用单位(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聘期________年,其中含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月。聘期满前____月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工资待遇与奖惩
1、试用期月工资为:医生元、护士元、技师元、其他元。
2、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为:医生元、护士元、技师元、其他元。
3、考虑到医疗风险及工作的持续、稳定,每月工资扣除50元作为保证金,至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后双方交接无异议一次退还。
4、试用期与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中均包含医疗、养老保险等费用,具体手续乙方自行办理。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门(科室)相应职称奖金,具体数额科室根据工作表现在本院连续工作时间长短自定,报院财务备案。
6、正式聘用期内劳保、值班及加班补贴与正式职工相同。
7、聘用期内对医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等同于本院职工标准实施奖罚。
三、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积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体聘用部门负责安排。
2、及时按相关标准向乙方兑现工资及奖惩资金。
3、试用期根据工作表现可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内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为违法行为及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同时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天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等费用兑现。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对财物、信息等特殊部门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参照本条款。
4、对相关技术工作,依法要求相应资格证及其他证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并备查,同时协助指导乙方办理具体手续(医生、技师由医务科,护士由护理部,其他人员由院办公室协助指导)。
5、聘用期内如乙方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能力强,或对本院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符合用人调入标准,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考虑办理调动手续。
四、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试用期内乙方可根据情况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准辞职,无故提出辞职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项交接工作,交接后____日内领取相应工资等报酬,但保证金不再退还。
2、试用过程中有意继续聘用者,须在试用期积极办理好各种变更注册和登记手续,利于聘用期工作的开展。
3、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对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无理拒绝。
4、工作时间同本院在职职工,除法定的节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休息的,须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本院请假制度办理,根据具体时间扣除相应工资。未经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内按旷工对待,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聘,当月工资奖金及全部保证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扣除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原单位的工作关系及其他关系,并保证这些关系不会影响其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
7、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工作用品带回家使用,或未经甲方同意将其转借、馈赠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责任心等情况导致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担相应后果,必要时甲方单方面解聘,扣除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