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融资居间合同(通用33篇)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乙方与招标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仅为乙方提供信息,或为乙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居间期限
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三、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___________项目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金额的5%。
2、居间成功后,乙方应在收到第一笔工程预付款三日内,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的50%,并在收到第二笔工程预付款三日内,向甲方支付剩余50%居间报酬。
3、乙方应以___________的方式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活动费用的承担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甲方为完成委托事项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作为居间活动费用。居间人促成施工合同签订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并从居间报酬中扣除;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甲方有权不向乙方返还居间活动费用。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并保证其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2、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要求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及居间活动费用。
3、居间成功的,则由乙方全面履行和招标单位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乙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利益和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经营信息、生产信息、技术信息、财务信息等。
2、双方不得以其在签订居间合同或实施居间行为过程中所获取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实施对另一方不利的任何行为,否则因前述不利行为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要求不利行为的实施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居间事项完成的、居间事项已无法完成的`、居间事项的完成已无意义的或居间期限届满的,本合同终止。
3、因不可抗力等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本合同终止。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整)。
2、乙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或居间活动费用的,乙方应当按日以逾期未付金额的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的施工合同金额,否则须按施工合同实际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本合同生效后,任意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违约金。在前述违约金支付完成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九、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应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矿业融资居间合同 篇16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因 项目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甲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甲方以项目融资需要委托乙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以借款、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
3、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融资的数额为 人民币(大写);融资贷款
期限为 ,但最少不得低于 ;融资利率在年利率 %-年利率 % 之间,具体由借贷双方商议,以甲方与出资方最终签署的融资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4、居间委托期限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超过以上期限没有完成融资目标或者仍需要融资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协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协议委托期限延长。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时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资格证明,并为项目融资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汇报居间进展,并全程派员参与和目标投资人及其股东进行斡旋和谈判。
3、甲方应配合乙方与出资方的谈判、签约,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4、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投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5、甲方在约定的条件下,合同履行期间及融资范围内不得拒绝与乙方寻找的出资方签订融资借款协议,否则甲方应按照融资总额向乙方支付全额的居间服务费用。
6、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用。
7、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与乙方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目标投资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为甲方提供优质的居间服务。应,通过在各行业的丰富网络及资源。
2、乙方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3、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寻求
机会,作为甲方与出资方之间的桥梁,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融资借款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促进甲方与出资方之间的沟通和谈判,直至融资的最终达成与履行。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费用及支付方式
1、如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符合融资数额及融资利率的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居间服务费为融资总额的 %。
乙方领取的居间服务费用涉及的有关税款由甲方承担,居间费用由乙方承担。
2、居间服务费的具体支付方式为:乙方促成有融资意向的出资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该出资方借款资金到位后,甲方应在 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融资到位金额的%作为乙方居间服务费,以后每促成一笔支付均以此类推;如果出资方在与甲方签订融资借款合同后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向甲方转款手续的,甲方同意乙方有权直接按照该笔融资数额的 %先行扣除居间服务费。
3、如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从事居间活动多花费的必要费用。必要费用是指公正、评估报告等费用。
4、除本条规定的.居间服务费和居间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酬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私下签约的,乙方仍有权要求取得约定的佣金,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佣金的 % 计算。
3、如因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完整或缺乏时效而造成融资失败,则视为乙方已完成全部居间服务,甲方应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融资总额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4、如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或居间费用的,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