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安装劳务合同(通用35篇)
八、付款和结算方式
1由于本工程量较大,工期较短,计划采用分阶段支付劳务费;
2当乙方完成所有劳务项目工作的时候,甲方根据形象进度按月支付总劳务费的70%;
3当乙方完成栋号封顶的时候,甲方支付相应部分劳务费的20%;
4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总劳务费的8%
5总劳务费的2%作为施工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无异议后15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结清。
九、设计变更
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根据主合同相应顺延。
十、材料设备供应
1本合同工程所有用于水电主材、辅料均由甲方采购供应。
2水电安装的所有工器具乙方自备,甲方不再提供相应的工器具。
十一、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按时甲方提供的给排水、电气、消防及弱电安装图纸、图说、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设计通知、设计变更中涉及的技术交底和工作内容。
(2)甲方指定现场负责,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负责有关签证。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材料保管场所。
(4)甲方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材料使用保管情况。乙方如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5)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2、乙方责任
(1)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安装工程。
(2)应按照设计图的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达到验收标准。
(3)施工现场水、电材料现场转运。
(4)乙方进场人员需配合甲方的管理、调度,特别是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及调度。
(5)现场由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严禁浪费或用在非本项目上,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值赔偿。
(6)乙方提前3天提出材料计划,由甲方审核购买。
(7)乙方现场负责人: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必须按时足额付清乙方所完工程量的劳务工资。
2、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在生产工程中,人员不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不能得到保证,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缔乙方作业资格,结算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价款付给乙方。
(2)双方约定的工期不论任何原因均不得延长。
(3)在施工中如乙方因施工质量低劣造成返工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按50 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调派。
(6)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十三、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作业中要文明施工,不浪费材料,不出安全事故,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
2 、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凡因错误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必须安全保护和甲方提供的水电材料,如发现浪费材料和不保护材料。
十四、其它管理制度
1、甲方及其项目经理对乙方实行考勤制度,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配足满足施工需要的人员,如无故不在岗(含缺席、迟到、旷工等现象),甲方按50 元/天(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2、乙方进场工人如有偷盗、损毁甲方财物行为的一经发现,退赔原物价值。
十五、未尽事宜,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印后生效,本合同承包范围内任务完成,结清余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模板安装劳务合同 篇21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锅炉、锅炉房设备及安装服务事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标的:
第一条、 设备明细价格及设备安装服务费用
注: 1、锅炉报价包括锅炉本体、意大利利雅路燃烧器、燃气阀门组、控制器;
2、我公司将燃烧器与阀门组连接,阀门组与燃气主管路连接需由燃气公司连接。
为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RMB:元整)(小写元整)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以《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为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三条、 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1. 运输方式为汽运,乙方负责运输货物至汽车可达地坪卸货;甲方负责道
路通畅及地坪平整、宽敞,利于吊车卸货作业。
2. 装卸费用、运输费用、运输卸货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交货方式、时间、地点及安装工期、验收工期:
1. 交货地点:
2. 交货方式:由乙方采用公路汽车运输的方式将货物送抵交货地点,并负责卸货至地坪。
3.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30日内;如果甲方不具备货物接收条件,须书面通知乙方推迟交货。
4. 安装工期:甲方支付乙方到货款后且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情况下15日内(不包括验收时间)。
5. 验收工期:乙方会同甲方验收,甲方指定人须在接到验收报告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第五条、 验收:
1. 货物验收:货到现场后,至迟在乙方安装完毕日及由于甲方原因无法施工乙方暂时撤离现场前当日内,甲方指定人对所有乙方已经安装在现场的设备、管道、阀门、电路与乙方共同清点、验收,如甲方不组织验收,则视为甲方验收。
2. 安装验收:由乙方提供安装验收报告,甲方指定人须在接到验收报告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不组织验收,则视为甲方验收。 第六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1. 合同签定后叁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定金人民币 元整(¥元整)。
2. 余款人民币 叁仟 元整(¥ 元整)于20__年5月15日前一次付清。
3.支付方式:采用电汇、现金。 4.补充说明: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提货,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规定的供货期到达后一个月内支付第2项所列款项;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不能调试或验收,甲方应于乙方将设备安装完毕后一个月内或年月日前支付第3项规定款项;由于甲方不使用设备,甲方应于设备安装完毕后12个月内付清余款。 第七条、 货物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1. 货物所有权转移:自甲方指定人验收货物后,并且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后,货物所有权即转归甲方所有。
2. 货物风险转移:自甲方指定人验收货物后,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甲方职责:
1. 甲方负责提供:
施工配合:提供锅炉安装材料、工具存放房间。
冷水供水:甲方须提供的供水管径不小于40mm,压力为0.2~0.5 MPa,流量不低于5m3/h,并且原水硬度符合国标GB/T 18300-20__《自动钠离子交换器技术条件》中规定一级自动钠离子交换器进水硬度小于6.5mmol/l。
供电:甲方须提供电电压380V,电功率不低于4KW,3相5线(含零线、地线)的供电电路至锅炉房内配电柜内进线端。
土建:用户须完成锅炉房的土建建设;锅炉间门宽(用于进出锅炉考虑)不小于1400mm,净高不低于4000mm,辅助设备间门宽不小于XX00mm,净高不低于3000mm,下部设置百叶窗进空气,空气量按照17m3/XX000KCAL·h锅炉额定功率考虑;锅炉房顶设置天窗、风帽,加强室内外空气对流。
燃气:如果采用天然气作为锅炉的燃料,须负责安装相应的供气管线,并保证燃烧器阀门组前供气参数同时满足表压力为6~8KPa,总流量不低于80Nm3/h(热值按照8400KCAL/Nm3考虑)。
运行:须安排符合当前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要求的锅炉房运行管理人员进行运行管理;在锅炉运行期间,须保证锅炉水符合国家标准GB1576-20__《工业锅炉水质》的规定。 第九条、 乙方职责:
1. 乙方负责按甲方提供或乙方设计甲方认可的锅炉房设计图纸、说明书及国家有关锅炉安装规范完成第一条所列设备的供货及安装;配合燃气供应单位连接好燃气供应管线与燃气燃烧器阀门组。
2. 乙方在安装验收后一周内向甲方交付各种设备的出厂资料及安装过程
文件。
3. 乙方负责本合同涉及的锅炉房设备的调试及甲方操作人员培训,使达到正常使用设备及能够进行设备日常维护保养。 第十条、 品质保证:
1. 品质保证期:自安装完毕起12个月;详见后附质量及服务承诺书。 2. 品质保证期后:双方可以签定维护保养合同,有偿服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